※ 引述《lockgolden (鎖金)》之銘言:
: 首先要知道
: 鏡週刊的報導可信度有多高?
: 單憑H女單方面的片面之詞
: 就妄下定論
: 有沒有可能又是另一個督割2.0
: 再退個87萬步來說
: 即使事情屬實
: 最多就是大寶法王還俗
: 還俗在佛門並非惡事
: 一個人一生最多可以還俗三次
: 第三次還俗後便不可再出家
: 如此而已
: H女與大寶法王交往,發生關係,完全出於自願
: 大寶法王從無威脅利誘該女與其交往
: 更何況H女真實身分並未公開
: 如為正常男女交往,為何遮遮掩掩,還以英文字母代稱之?
: 請鄉民自重,勿謗佛法僧三寶
: 這個罪很重,重到可以下墮阿鼻!
藏傳佛教我不熟,藏傳佛教的玩法我也不是很清楚,不過我滿在意大寶先生的回應:
但在閉關的大寶法王,21日晚 間在官網發表特別開示,表示自己僅受過沙彌戒和敬事男
戒,並未受過比丘戒。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大寶先生現在的身份是什麼?
近事男戒? 這是在家居士戒耶?
因為我是在家居士,所以搞個女人沒關係?
可是這講不通啊? 因為大寶先生剃了光頭,穿了三衣,現出家相,作種種佛事法事...
居士身作這些事情是不可以的呦.....
所以比較合理的解釋是:大寶先生現在是沙彌身份......
可是這樣也不行啊,沙彌受沙彌十戒,也是不能搞女人的。
即犯、失戒體。故戒經云:「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所以如果此事為真的話,大寶先生,你還是快還俗懺悔吧,不然誰要先下無間,阿鼻叫喚
,還未可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