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echNews
2.完整新聞標題:
勞團反對國發會放寬責任制條款,恐將大開勞基法後門
3.完整新聞內文:
台灣勞工陣線、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和高雄市產業總工會前往國
家發展委員會聯合召開記者會,譴責國發會讓更多勞工面臨過勞風險,更呼籲勞動部應該
全面檢討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這項後門條款。
月薪 20 萬以上主管納責任制
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為責任制條款,適用範圍包括保全業、房仲業和資訊服務業系統研
發工程師等行業。納入責任制條款就可以排除一例一休和每日工時上限 12 小時等規定,
改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因此被稱為資方鑽勞基法漏洞的後門條款。國發會向勞動部提案
將月薪 20 萬以上的管理職人員納入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的範圍,而且所有行業一律適
用。過去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都是以行業別作為適用對象,這是首度以薪資為標準適用
所有行業。
勞工團體指控國發會已經淪為資方打手,堅決反對國發會的提案。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
友聯表示國發會所提出的 20 萬薪資門檻,打破了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以行業別進行正
面表列的原則,可能將造成未來進一步放寬的風險,讓更多勞工陷入過勞的處境。台北市
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質疑,訂出薪資門檻的做法是否代表高薪就註定應該過勞?勞工
要賺錢就只能不要命?陳淑綸批評外國商會賺了錢將利潤匯往國外,卻將受害的過勞勞工
留給台灣的職災體系和長照體系。
國發會不反對其他標準,未來恐有擴大適用疑慮
國發會由主任秘書何全德出面與勞工團體會面,何全德否認國發會是資方打手,並表示勞
團的意見國發會「聽到了」。何全德指出,將高薪高階勞工納入責任制是參考外國勞動法
規,並非台灣獨創。國發會採納歐洲商會的提議以月薪 20 萬元做為標準,但不反對行業
薪資中位數 2 倍或基本薪資 3 倍等其他意見。工業總會則主張將門檻降低的月薪 10 萬
元,商業總會更認為應該降低到月薪 4 萬到 6 萬人,勞團批評這樣的要求根本是「不知
羞恥」。
勞團擔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適用於月薪 20 萬以上主管將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成為責任
制適用範圍不斷擴大的第一張骨牌。國發會不反對其他薪資標準的說法,代表勞團的疑慮
不是空穴來風,工總和商總的說法更顯示資方團體有多希望可以擴大適用勞基法第 84 條
之 1。況且政治變動無常,沒有人能保障部會首長換人或是政黨輪替之後,勞基法第 84
條之 1 會不會藉此放寬適用於薪資更低的對象。國發會的提案固然影響的範圍不大,但
是卻可能成為濫用責任制的開端。勞團要求國發會撤回提案,並表示如果國發會還是持續
打壓勞工權益,不排除發動更激烈的抗爭。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echnews.tw/2019/01/24/labor-union-against-ndc/
5.備註:
哦!「又」要開勞基法後門了。
還真的不意外呀!畢竟勞工是最軟的那塊呀!
不過你看看....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和高雄市產業總工會耶!
我幫某些人先說了:「一定是柯韓的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