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真的要看。很多時候我們被媒體帶動情緒,常常做出很不理智的行為。
拜託大家多少都念點書,尊重司法並從判決中找出疑點討論,很困難嗎?
我想這也是為何在台灣,正義到最後往往是被人賣。我們看到媒體說什麼,看到風向怎麼吹就擅自認定誰對誰錯。
結果到最後只有產生更多的誤會,如果我們一開始就先從原始資料下去討論,就不會這麼容易被媒體帶風向。
私法可笑的地方就是事後諸葛,甚至還不一定就是理性的判斷。它只是一直回應已經發生的事情,卻無法預防原本發生的事情。
所以身為知識份子,不要什麼都想用拳頭,和地方混混一樣暴虎馮河。我們應該給法律信心,等判決出來好好討論判決書的內容。
我們要做的事情很多,也希望社會不同領域的人集思廣益:預防兒虐的配套措施,法律對受害者的安置,外人對兒虐舉報的獎勵措施,法律在兒虐上的適當刑責,有太多事情要做了。
有很多事情可以讓社會變好,什麼都只想用拳頭解決,那無疑是讓自己也身陷被私刑的風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