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硬上14歲女友 辯「不知未成年」遭法官

作者: unknown (ya)   2019-01-20 09:40:54
如果女方不願意的話
那幹嘛還繼續密切往來 還給他載
在車上真的不想 開個門就走了
甚至喊一下 就一堆人圍觀了
這種事後想想不對勁的
不管多扯 法官都很偏女方
台男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saintmin1002 (Ming1002)   2019-01-20 09:44:00
重點是14歲...你只要跟未成年做愛就是犯罪 無關意願
作者: MrDrinknoS (米斯特俊可)   2019-01-20 09:46:00
只要你跟16歲以下的打炮,除非你18以下,不然即使雙方兩情相願,其他人發現依然爆給你看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9-01-20 09:49:00
樓下都跟81歲的就沒問題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19-01-20 09:51:00
如果是強來的,會只判七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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