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防豬瘟!旅客不繳罰款將禁止再入境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9-01-19 11:53:11
這不夠痛
抓到直接6個月有期徒刑+罰金
再犯就2年以上+罰金
而且是直接收押
初犯繳完罰金跟役課罰金才能出獄
或是直接用走私罪來判
就沒人敢了
懲治走私條例
第 2 條
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 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一項之管制物品,由行政院依下列各款規定公告其管制品項及管
制方式 : 一、為防止犯罪必要,禁止易供或常供犯罪使用之特定器物進口、出口。 二
、為維護金融秩序或交易安全必要,禁止偽造、變造之各種貨幣及有價 證券進口、出口
。 三、為維護國民健康必要,禁止、限制特定物品或來自特定地區之物品進 口。 四、
為維護國內農業產業發展必要,禁止、限制來自特定地區或一定數額 以上之動植物及其
產製品進口。 五、為遵守條約協定、履行國際義務必要,禁止、限制一定物品之進口、
出口。
第 3 條
運送、銷售或藏匿前條第一項之走私物品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
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飛機上
上飛機廣播,降落前也廣播
沒有就看機上幾個旅客
罰幾個20萬
作者: jeffkent (我相信)   2019-01-19 11:56:00
抓到直接槍斃,保證大家都會守法
作者: DRAWER (DRAWER)   2019-01-19 11:57:00
直接開澳洲模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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