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有一個客戶 老太太
很有錢 但是她住在網咖
原本有看她去看房子
但是看了二十多間都不滿意
就住在網咖裡面
用日計費這種
有單人平鋪 也有 情侶雙舖的
就是一個椅子 沙發之類的地方
有可以遮風避雨的所在
也有能洗澡沐浴的地方
但是現代價值觀好像會把這種處所
視為 無家可歸的人
認為沒有家的人 可能都是低收入戶 或是一些如何的?
最近住網咖裡面
聽到一個人
說了一些常住顧客的故事
像是旁邊房的小姐
是從鄉下上來的
交了一個男朋友
但是男友劈腿 腳踏多條船
但是這位小姐依然相信她的男朋友
會跟其她人分手之後 和她結婚
這位小姐 每週三天住在男友家裡
其餘時間就住在網咖過日等待
另外一個是建築工地的工人
月收入不錯
其實可以住在正常的公寓房子
但是選擇住在網咖
因為可以選擇離工地近的地方
下班也只是休息 睡覺而已
住在網咖 真的算是難民嗎 還是現代價值觀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