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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誣告老闆「摸屁股」判4月 起因A了1539元被抓包
2019-01-18 16:17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新竹唐姓早餐店女店員趁收銀之便,侵吞1539元營收,藍姓老闆察覺有異,發現是她動手
腳,提告業務侵占。唐女則報警稱長久以來都遭藍「摸屁股」,提告性騷擾,但卻說「他
都在沒有人的地方摸我」、「沒有監視器的地方做」。檢方認為無證據顯示唐女遭性騷擾
,處分藍不起訴,藍提誣告。新竹地院判唐女4月徒刑,得易服社會勞動,高等法院駁回
她上訴。
高院指責,唐女是因被藍姓老闆提告業務侵占,為了「牽制」竟誣告藍性騷擾,不僅讓國
家機關發動偵查、耗費訴訟資源,還使藍徒增訟累。唐女侵占案部分,新竹地院判她7月
徒刑,沒收1539元,案件上訴高院中。
唐女從2014年3月就在藍經營的早餐店工作,唐母也是員工。2015年12月6日,唐女利用值
櫃台的機會,將收銀機中部分正確的點餐單刪除,另行輸入較實際點餐金額低的點餐單、
或乾脆不輸入點餐單,侵占了1539元。
藍姓老闆說,發現當天的營收只有4百多元,跟店裡面的客戶群有明顯差異,覺得怪怪的
,調監視器觀察唐女是怎麼侵占的,結果發現她有4種動作:第一種是整筆單刪掉後沒有
補單;第二種是整筆刪掉候補單,但金額都少於原先的單;第三種是打完單還沒有按結帳
之前,就先刪除飲料再按結帳;第四種則是整張單子都沒有打。
當老闆告唐女業務侵占後,唐女2016年4月24日也到新竹市警第二分局提告遭性騷擾,稱
「老闆對我做一些蠻過分的事情,他會在沒有人的地方摸我臀部,還私下約我出去」,並
註明都是在沒有人或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遭騷擾,因害怕失去工作才遲遲未提出告訴。
但早餐店張姓員工證稱,從沒聽過唐女說過被「摸屁股」,也沒看過老闆和唐女獨處過,
倒是唐女友抱怨「老闆小氣,假日比較累的時候沒有犒賞」。
高院審理認為,唐女的指述前後不一,稱被性騷擾的時點、地點都不同,說法難採信。唐
女指控2015年12月1日是最後一次被性騷擾,但法官勘驗店內監視器,卻發現當天她根本
沒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