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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遭爸爸伸狼爪 少女line同學「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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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5 16:19[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17歲少女,從國小六年級到高中一年級,三度遭爸爸強摸下體,少女曾向媽媽
求救仍止不住爸爸的惡行,直到高一某天她因爸媽爭吵受遷怒,情緒低落line同學「想死
」,隔天才在同學逼問下,宣洩家庭壓力及爸爸對她所做的事,少女父親否認犯行,辯稱
僅有在女兒5、6年級時,因她陰道發炎曾「示範」如何擦藥而已,那並不是猥褻,不過,
少女父親測謊都未過,日前被依乘機猥褻、強制猥褻罪,判處共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少
女在事發後已被安置。
少女與爸媽、弟弟同住,她指控,爸爸第一次對她伸狼爪,是在她就讀國小六年級時,那
天媽媽外出上班,她穿短褲睡在爸媽房間,爸爸突然進房伸手摸她的下體,她被驚醒時只
敢裝睡、用力翻身,才讓爸爸停手離開;第二次則是在她就讀國一時,她洗澡時爸爸強迫
她開門,假藉幫她塗乳液強摸她,還逼她把一腳跨在馬桶上。
少女指控,國二時曾跟媽媽說這件事,但媽媽跟爸爸吵了一架後,反倒告訴她「爸爸那樣
是為了保護妳」,直到她就讀高一時,爸爸第三次對她伸手,那天是除夕夜,弟弟就睡在
隔壁床,爸爸直接將手伸進棉被摸她的臀部;少女說,隔沒多久爸媽因吵架遷怒她,多年
來的家庭壓力及心中陰影一股腦湧上,她受不了傳line給同學說「想死」,隔天在同學逼
問下,她才將爸爸對她做的事說出,並求助校內輔導老師。
少女還哭訴:「爸爸用來擦我下體的那瓶乳液還在,因為討厭那個味道,所以我都沒再用
過。」
少女父親否認犯行但測謊未過,桃園地院法官另傳喚少女媽媽、弟弟、老師及同學出庭作
證,認為少女父親的說詞不足採,審結判處他共應執行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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