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不只齊柏林!白冰冰擅剪片惹議 網再抓包5部

作者: elfria (elfria)   2019-01-11 14:43:10
著作權人格權?
不是這樣解釋的好嗎?
目前這影片權利人有兩方:
1. 市政府=著作權財產權 (出錢外包影片)
2. 齊柏林=著作人格權 (接外包的製作人)
而白冰冰的做法就是把齊柏林的影片剪接成為新的影片
這充其量只能算"重製和改編和編輯"這些都定義在著作財產權裡面。
也就是高雄市政府同意就行。
齊柏林公司講的叫"同一性保持權",不能任意更改作品的要件是:
必須要損害作者名譽才能主張!
白冰冰這支沒打著齊柏林製作的名號,也沒醜化這麼作品。有啥名譽能受損?
真要上智財法院,白冰冰應該是判合理使用~
※ 引述《luke7212 (路克先生)》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不只齊柏林!白冰冰擅剪片惹議 網再抓包5部片遭殃
: 3.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資深藝人白冰冰代言高雄觀光大使,0元代言挨轟摧毀質感之
: 後,砸50萬拍《來去高雄》MV,不料卻遭抓包狂用已故導演齊柏林《飛閱高雄》遺作,台
: 灣阿布電影公司發出聲明,反對白冰冰MV這樣剪接原片,之後網友又起底白冰冰狂用5支
: 影片,「難怪免費」、「搞半天不只一部」。
: 高市觀光局長潘恆旭回應,《飛閱高雄》是高雄的公共財,市府再授權給白冰冰。但網友
: 突破盲腸,指出高雄市政府雖然當初有付錢,當然可以播當初的那部影片,然而白冰冰此
: 舉是「局部引用改編」,恐需要著作人格權的所有人,也就是著作人的同意之下才可改編
: ,因此台灣阿布電影公司才會發聲明,強調白冰冰「擷取部分片段」、「重製成其他影片
: 」。
: 不只齊柏林遭白冰冰擅用,網友指出亞運自由車銀牌得主黃亭茵,之前為高雄拍的單車宣
: 傳影片,其中有4部都被拿來剪進白冰冰MV,包括《高雄港都追風篇》、《高雄古城遊風
: 鳳山篇》、《高雄生態旗津、茄萣乘風篇》、《高雄文化薰風美濃篇》,另外還有《高雄
: bravo(韓國篇)》也被用,以上影片《來去高雄》均未註明出處。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ent.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668413
: 5.備註:
: 錯了就錯了,錯了就道歉很難嗎?還在那邊瘋狂詭辯
: 任誰都知道大部分影片就是屬前高雄市政府的成果
: 搞半天原來不是2部,而是5部,難怪不用錢
: 真的很令人納悶她自費50萬到底是用在哪?是請人跳廣場舞蹈?還是找人做剪接?
: 而且還越剪越糟
: 譴責的人當然都是基於愛高雄愛台灣的心態啊這不是廢話嗎?
: 但我們反對這種不尊重又沒水準的作法在自降格調,作為一個地方觀光局結果卻為民眾做
: 這種不良示範還敢義正嚴詞的詭辯?
: 有人說這樣提高點閱率=成效?youtuber的流量他們的訴求是更多的觀眾,其目的就是
: 點閱率跟訂閱率
: 而你觀光拚的是點閱率嗎?你的點閱率能轉換成觀光收益嗎?請問有多少人看了會提高你
: 去高雄觀光的意願?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8-01-11 14:43:00
本來就不違法...現在都在談"尊重"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9-01-11 14:44:00
可以的啦 谷ㄚ莫都沒4ㄌ 這怎麼可能有事哈哈南部哈哈
作者: lolic (lolic)   2019-01-11 14:44:00
齊柏林都沒有表示意見了吱吱意見那麼多
作者: Nicemaker   2019-01-11 14:45:00
確定沒醜化?
作者: hihimen (aa)   2019-01-11 14:45:00
呀就市府找齊拍的,有市府授權就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9-01-11 14:45:00
有被授權就不是合理使用 是依法使用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4:48:00
市府發言不是說12兩種權都有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9-01-11 14:48:00
本來就沒違法啊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9-01-11 14:48:00
齊的後代有權可以提出損害著作人格權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9-01-11 14:49:00
潘說市府有著作人格權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9-01-11 14:50:00
但剪接一個影片 是否會損害到著作者人格 有待商確市政府兩項皆取得 那更沒話好說怒罵影片抄襲 反而會被市政府告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9-01-11 14:52:00
可能覺得和白放在一起就是醜化? (誤)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4:53:00
潘都能講出著作人格權這個名詞了,會不知道這要簽約嗎
作者: nfsps (馬力雷夢露)   2019-01-11 14:54:00
反正我賣全雞給你,你就是要連骨頭一次吃啦,肉切下來炒菜
作者: sunen   2019-01-11 14:54:00
這篇討論的人怎麼少這麼多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4:54:00
而且高雄市政府採完全開放所有人都能使用影片無須告知他如果沒有著作人格權,能開放所有人使用無須告知嗎?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9-01-11 14:55:00
吱八版哪會討論 假新聞高潮而已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9-01-11 14:55:00
市府不可能取得著作人格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4:56:00
為甚麼不可能?契約約定雇用者為著作人就好啦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9-01-11 14:56:00
著作人格權是屬於著作人本身 不得讓與或繼承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9-01-11 14:56:00
直接告高市府不是更快嗎 快點告啊 爭取權益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4:57:00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
作者: pepsilee (Pepsi)   2019-01-11 14:57:00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嗎. 我們現在改口要"尊重"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9-01-11 14:58:00
那市政府為影片的名義著作者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4:58:00
契約約定,就可以是著作人,https://goo.gl/aNgKQW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11 15:00:00
人格權在我國著作權法可以"事前"約定....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5:00:00
公家單位沒事前簽約都不能做,能做的一定是"事前簽約"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9-01-11 15:01:00
所以 阿布公司就外人有什麼好挑三揀四的 東西都賣了
作者: ex1986512 (ㄟ你確定)   2019-01-11 15:02:00
話說高雄市政府如果覺得白冰冰的創作有損顏面 是不是可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11 15:02:00
有沒約定人格權還是要看契約,也可能約定不向政府主張人格權
作者: sazabik (SAZABI)   2019-01-11 15:02:00
合理但不合水準。你的人格也是這樣?
作者: sunen   2019-01-11 15:02:00
有人不懂著作人格權 在哪硬掰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5:03:00
原來很多人沒先看著作權法,著作人那節
作者: Nravir   2019-01-11 15:03:00
https://i.imgur.com/IgHZL0k.jpg 當初買斷就好就沒有爭議如果委託繪師這種,合約寫封面就是封面不能用其他地方
作者: sunen   2019-01-11 15:04:00
理法掰不下去 開始講尊重 所以要先定義白醜化這支作品
作者: Nravir   2019-01-11 15:05:00
圖要用其他地方一定要先通知~但作者過世這種我就不清楚了當初合約怎寫的高雄市有說ㄇ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5:07:00
市府就直接講他擁有12兩種權都有~依他們做法我是相信啦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11 15:07:00
高雄市政府跟你說他有著作權跟人格權就看你信不信啊....
作者: Nravir   2019-01-11 15:08:00
所以阿,這種以後還想繼續用合約寫清楚不然就是買斷最好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5:08:00
可以了,並不難,合作廠商通常也ok,除非忘記加了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9-01-11 15:09:00
所以就是阿布公司的問題阿 合約不看在那邊哀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5:10:00
阿布應該有看,所以哀的很有技巧,沒說違法只說希望怎樣
作者: sunen   2019-01-11 15:11:00
除非阿布掰的出來,標案前就拍好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9-01-11 15:17:00
其實還有另一個可能也就是著作人是齊柏林...著作人已死自然就沒有所謂的著作權人格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9-01-11 15:23:00
看他們開放影片讓所有人自由引用的做法,我覺得是他們的簽約樣版就都寫好了,因為他們開放給所有人民的片很多不會那麼多人都剛好去世了吧 XD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11 15:27:00
死了人格權還是受保護的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9-01-11 15:29:00
kaky.著作權人格的主張是由著作人提出..著作人已死無法繼承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11 15:31:00
著作權法18條 誰告訴你 死了就沒有人格權
作者: kazuyaya (總受孔吉美神(長生專屬))   2019-01-11 15:32:00
著作人格權 著作人雖死 任何人亦皆不得侵害 哪來的消失?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9-01-11 15:36:00
86條還訂有提告順位....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9-01-11 15:36:00
廠公憤怒中
作者: megumirei (覺醒的蕃茄!!)   2019-01-11 15:48:00
所以侵害哪條人格? 先講出來喔 不要弄"抓包"這字點很抹
作者: makesushi (邊緣人)   2019-01-11 15:53:00
齊伯林本人也是相當緊張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9-01-11 15:55:00
就是豬油製造假新聞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9-01-11 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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