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東人注意!性侵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1-11 09:50:52
※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只有我看不懂這篇是什麼狀況嗎
: 1. 與未滿14歲的未成年少女性交,遭判有期徒刑6月
: 一般來說未成年性侵害案件, 最少最少都是三年起跳,
: 6個月大概就是兩情相悅, 然後與家屬達成和解,
: 法官審酌後判個6個月, 講白點是個屁大的案子
: 2. 去年6月底假釋, 那大概也至少坐了近4個月牢
: 換句話說, 一個屁大的案子, 只剩下2個月刑期,
: 你要人戴半年的電子腳鐐? 到現在還不能拿下來?
: 只有我覺得這篇新聞根本不是「高風險性侵害犯脫逃」
: 而是「檢方濫權」、或是記者又在不知所云?
: 有沒有人能去把原始狀況翻出來一下?
: ※ 引述《fukawa947 (交大薛之謙)》之銘言:
: : 三立新聞網
: : 台東人注意!性侵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潛逃 檢急發通緝令
: : 注意!台東一名25歲潘姓男子,與未滿14歲的未成年少女性交,遭判有期徒刑6月,
去?
: : 月底假釋出獄後付保護管束,檢方認為有高度再犯風險,對潘男進行電子腳鐐監控,

: : 10)日晚間他竟破壞電子腳鐐逃逸,目前檢方已經發布通緝令!
: : https://i.imgur.com/fpra7oq.jpg
: : ▲台東一名性侵假釋犯破壞電子腳鐐潛逃。(圖/資料照)
: : 台東地檢署指出,潘姓男子與未成年少女性交,還曾有竊盜、恐嚇等前科,遭法院判

: : 徒刑6月,2018年6月底假釋出獄後,保護管束並配戴電子腳鐐,並實施宵禁,晚間10

: : 隔日上午6點不得外出。
: : 不過昨晚潘男竟將破壞腳鐐潛逃,並棄置在花蓮鳳林大富火車站附近,目前檢方已發

: : 緝令,要將其逮捕歸案,也呼籲居民注意安全!
: :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83386
: : 備註:
: : 這可以公開個資吧
好了啦
有時間屁話一堆,沒時間查判決書~~
判決書貼給你看啦
https://i.imgur.com/dIxbNlT.jpg
https://i.imgur.com/GtaGEYI.jpg
這人渣要kobe時因為軟屌沒放進去
改放女童嘴內
犯的是猥褻啦
刑227-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決書內人渣還GGYY說自己有老母要養
Kobe未滿14歲的這種噁心的犯罪事實
在某些人腦內竟是個屁大案件呢
這種思想跟想廢227的某族群有夠像的~
https://i.imgur.com/3xoiKHe.jpg
https://i.imgur.com/vtCcwIB.jpg
作者: kakoiee (OP)   2019-01-11 09:52:00
不就跟軟抖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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