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奇摩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馬英九洩密案判4月徒刑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3.完整新聞內文: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漏偵查秘密及個人資料,二審逆轉改判4月有期徒刑。經上訴,最高
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全案起於已解散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民國102年偵辦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
銘及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馬英九構成洩密罪要件,但審酌馬英九是依憲法第44條行使專屬
總統的爭議調解權而阻卻違法,在刑法上不罰,至於教唆洩密部分則罪證不足,判決馬英
九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改判馬英九有期徒刑
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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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菜逼八甚麼時候要進土城當阿扁學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