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只能說,金馬大多數人想回歸是非常合情合理的,除了地域跟歷史因素,台灣關係法根本沒有保護他們…應該很多人已經知道,但還是貼一下,台灣關係法第15條:
「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擷取自AIT官網)
有沒有注意到第一行說的適用地區,僅限於「台灣及澎湖列島」?這也說明了台灣一直以來最重要的就是「臺灣島」這個位置的戰略價值,其他都是其次,老美無力、不信任、也不想管金馬,今天跟本魯的金門朋友說這件事,他只能QQ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