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襲警遭求償60萬只願賠3萬 李婉鈺:已經很有誠意了
3.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凌晨到前立委張碩文住處猛按電鈴,還與到場處理的2名員
警爆發肢體衝突,被依強制未遂、妨害公務罪起訴,警員王重羲更認為李婉鈺對媒體散布
遭抓胸部等不實說法,傷害警察形象,另提告妨害名譽並對李婉鈺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
今天安排李、王調解,王重羲堅持妨害公務部分李婉鈺至少應賠13萬元,但李婉鈺只願賠
3萬元,調解宣告破局。
李婉鈺今天穿著針織長版外套現身台北地院,由2位律師陪同與王重羲協商,經調解委員
協調,王男同意今天只談妨害公務部分,不起訴的妨害名譽部分暫時不談。王男要求妨害
公務部分李婉鈺應賠15萬元,李婉鈺僅願賠3萬元,調解委員建議以10萬元和解,李婉鈺
不接受,王男也僅同意降為13萬元,最後李婉鈺表示:「那就算了。」調解宣告破局。
事後李婉鈺受訪表示:「我覺得這件事的過程中大家都互有瑕疵,我身為公眾人物做出不
良示範,應該道歉,我也付出了我應該付出的慘痛代價,不論是在選舉落選,或者一直跑
法院,浪費了司法資源還有我應該服務大眾的時間,對於今天調解沒有辦法成立,我是覺
得大家還是應該要有一個中心的正義價值,我也不會為了要換取什麼而違背自己的中心思
想,對的就是對的、不對的就是不對的。」
李婉鈺還指出,與她發生肢體衝突的2名警員,另一位林泰安都沒有追究什麼,這位王重
羲卻獅子大開口,原本求償100萬元,後來降到60萬元,但案發當時王重羲對她動手動腳
,她不僅胸部被碰還渾身是傷,她為了息事寧人才沒有提告傷害罪,而對於妨害公務部分
,她應該道歉,也願意有所賠償,已經很有誠意了,無法接受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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