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他狂買164筆商品全退貨結果要賠PChome4萬

作者: rpg (rpg)   2019-01-01 01:13:56
蘋果
他狂買164筆商品全退貨 結果要賠PChome4萬8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90101/1490673/
PChome線上購物推出「儲值Pay」,消費者若先儲值再購物,
PChome會送現金積點「加碼金」,1點相當於1元,供消費者折抵購物價金。
一名李姓男子2018年陸續在4個月內用「儲值Pay」狂買164筆商品,
用加碼金折抵後的消費額高達147萬餘元,
但隨即陸續全部退貨,PChome把147萬餘元退給李後,
提告追討他用來折抵價金的加碼金共4萬8479元,台北地院判李男須如數賠償。
對於判決,PChome僅表示「尊重司法」;記者聯繫不上李男,不知其回應。
依據PChome網站說明,儲值支付回饋(送加碼金等)是不定時的活動,
且不同方案的回饋額度不同,例如消費者先刷卡儲值23000元,
送8.4%加碼金,後續在PChome購物共可折抵1932元。
法院審理這件罕見的消費糾紛時,
李男辯稱已將164筆商品全部退貨,PChome又沒損失,憑什麼要他賠錢,
且PChome在關於儲值商品的網頁上,沒有說明退貨後要賠償加碼金,
此外,加碼金不是實體化或可用的貨幣,也不能向其他電子通路商買東西,
PChome應舉證究竟受到什麼損失、他受到何種利益。
PChome則主張,自從2016年11月推出「儲值Pay」至今,
消費者用「儲值Pay」購物的買賣契約成立,才會贈與「加碼金」,
而買賣契約若解除,贈與當然也失效,受贈人應依《民法》不當得利相關規定,
將所受利益也就是加碼金,返還給PChome。
法院審理認為,PChome關於儲值商品的網路頁面,
並未具體載明如果購買儲值商品後,解除契約或退貨,消費者應返還加碼金,
但依社會一般交易習慣,消費者解除買賣契約退貨退款,
應將主商品與「贈品」等附隨物一起返還賣方,才符合解除契約退貨退款的規定,
因此就算PChome網頁沒有告知解除契約或退貨後,應返還加碼金,
但李男應該很清楚必須完成交易,才能享有加碼金,
審酌後判決李男須如數賠償4萬8479元給PChome。可上訴。
.........
作者: kuninaka   2019-01-01 01:14:00
白癡
作者: GX90160SS   2019-01-01 01:16:00
自以為卡神喔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9-01-01 01:16:00
這種蠢辯解會贏才有鬼,不當得利的重點又不是受到損害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9-01-01 01:16:00
我覺得受命法官一定頭很痛.希望能保重身體
作者: bathilda (bat)   2019-01-01 01:16:00
智商欠奉
作者: PONANZA (電王)   2019-01-01 01:17:00
賠三小 本來就是欠的好嗎
作者: orz65535 (′‧ω‧‵)   2019-01-01 01:17:00
還以為台灣法官真的是白癡喔
作者: flora11883 (台南肯茄茄)   2019-01-01 01:17:00
台南又調皮了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9-01-01 01:18:00
哈哈哈 自以為聰明~~~~~
作者: bYvYd (bYvYd)   2019-01-01 01:18:00
活該
作者: a81255316 (廢物朱立倫)   2019-01-01 01:19:00
可惜卡稱沒被告到死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9-01-01 01:19:00
還想賺回饋金然後退貨不付錢 就你最聰明!!!真的欠告!
作者: OuttaControl (奧達肯啜)   2019-01-01 01:20:00
智商堪慮
作者: AustinPowers (Yeah~baby Yeah~~)   2019-01-01 01:21:00
這有點微妙...你加碼金不用,放到過期,跟;你加碼金拿去買東西,然後退貨,哪一個需要賠償pchome?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9-01-01 01:22:00
如果只是幾比人家不會跟你討。147萬就太高調了但另一方便不就證明pchomeIT寫得很爛退貨不會自動扣
作者: AustinPowers (Yeah~baby Yeah~~)   2019-01-01 01:25:00
可能是退貨那筆交易本來送的加碼金已經買東西用掉了除非帳戶能扣到負值,不然應該就是扣不了不過我覺得這新聞是不是少寫什麼? 如果他曾買過的東西都退掉,照理說他的加碼金應該要馬是零,要馬
作者: minyann (看到妳的)   2019-01-01 01:30:00
你想的到 PC 會想不到嗎 這種智商 ....
作者: AustinPowers (Yeah~baby Yeah~~)   2019-01-01 01:30:00
就是還全部存在帳戶裡,還是說退貨加碼金就不會退?
作者: jay0108 (jayjay)   2019-01-01 01:32:00
自作聰明佔人便宜,活該
作者: bhh0026 (藍色貓咪)   2019-01-01 01:37:00
運費 運務人員薪資 耗材 人家損失的可多了
作者: shuiwuhen (水無痕)   2019-01-01 01:38:00
用加碼金抵扣,但商品也歸還,加碼金同時也退給他,這樣pchome損失什麼?當事人沒有商品,也只退回折抵後的金額不是嗎?
作者: ganganx (埃阿)   2019-01-01 01:43:00
光收退貨運費就上萬了
作者: AppleWine (®)   2019-01-01 01:47:00
這是在互相玩弄 可看成使用前項商品的贈品折抵後項
作者: jim924211 (海未推)   2019-01-01 01:48:00
運費+包材+物流+人事 這些當然跟他討回來啊
作者: AppleWine (®)   2019-01-01 01:48:00
然後循環上百次之後 要求全部歸零重來
作者: wiston1419 (wiston1419)   2019-01-01 01:53:00
pchome直接跟他拒絕往來ㄅ這麼好的通路別被玩壞惹
作者: tannoy (HiYou)   2019-01-01 01:55:00
一堆奧客
作者: ppttcc (ppttcc5566)   2019-01-01 02:08:00
以後網站程式一律用 worst case 去測
作者: yadohime (君莫愁)   2019-01-01 02:31:00
這類紅利早被卡神玩掉了,慢人家好幾年
作者: arcysaint (allensaint)   2019-01-01 02:33:00
哈哈哈法院認證哈哈哈
作者: alog (A肉哥)   2019-01-01 02:54:00
我只能說 有些網路辣雞喜歡跟人家玩規則秀下限真他媽的很北纜講真的 這種民事一庭的成本五六萬 有在養法務一樣都是成本根本沒賺到好嗎 一審還沒強制代理 根本虧給你退貨是方便大家網路通路購買時不要買到爛貨加上法規保障你 結果你這傢伙是拿來讓你退奇摩子的 搞壞電商最後只是害其他消費者而已 再說一次 這行為真的很辣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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