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國民政府以前也一度廢除中國農曆年
改過新曆年嗎
1928年,蔣介石以南京國民政府的名義,宣告完成"統一"大業。當年12月8日,國民黨中執委提出《中央對普用新曆廢除舊曆協助辦法》,通令"自1929年1月1日起,全國使用公曆,同時廢除舊曆和禁過舊年",並嚴禁民間貼春聯燃煙花爆竹、互相拜年等一切過年的民俗活動。
民國政府改行公曆,政策易頒,民間百姓的習慣卻難以改變。既過公曆也過農曆,使得新舊節日多達數十個,蔣介石認為,舊文化不破,百姓精神不容易革新,取消春節有利於革命。
為了深入貫徹"禁過舊年"的最高指示,國民政府不但取消春節假期,禁止一切春節期間的民俗活動,還要求商店正常營業。如發現按照舊曆年節放假的學校、單位,就對負責人進行嚴厲制裁;查處在街上為人寫春聯的文人,甚至關門回家過年的商人也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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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蔣介石自己也過兩個新年。1928年1月1日,蔣介石早起工作,在日記中,"決然誓之曰:以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民生凋敝,黨國分崩,余豈可坐視其再誤乎?毋求一家之幸福,勉進革命之責任,守此誓言,始終勿渝"。1月22日,"今夕為除夕",蔣"以夫人來歸,乃第一次度歲","邀友好與戚眷屬,皆來聚坐守歲"。
1931年「九一八」事變爆發,政府也無暇貫徹執行"廢除舊曆,普用國曆"的政策,到了1933年,各地春節已基本回歸舊俗。
所以質疑日本人前先質疑老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