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韓團周子瑜花40萬網購商品 小六女童父母怒告賣家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29/1491485/
出版時間:2018/12/29 00:01
網購買賣雙方都要留意了!新竹1名13歲女童透過購物網站,多次購買韓團TWICE成員周子瑜
的周邊產品,4個月花費近40萬元,家長主張「未成年交易無效」,要求31位賣家返還貨款
,雙方官司進入協調階段,賣家無奈直說倒楣。消保官建議家長應了解子女購物情形;律師
認為使用零用錢為自由處分,無需另經同意,若金額較高須視金錢來源;網購專家則提醒賣
家應多重確認。
目前已有24名賣家因不耐官司纏訟,決定返還貨款,但仍有7位協調中。一名南部賣家無奈
說「明明代墊預購,自己先幫對方(指女童)付錢了,現在被要求返還,自己還負擔損失,
相當不合理。」這名賣家表示,女童聲稱未經父母同意即下單,於去年10月被母親發現,女
童向預購賣家說不能取貨,不久其母透過購物網,要求賣家終止交易。預購商賣家早已先墊
款,其母仍堅持「未成年交易無效,就是不取貨,要告歡迎提告。」
賣家表示,女童購買周子瑜的簽名球、小卡、寫真照片、扇子等,從去年6月至10月間以貨
到付款方式,前後共花費約40萬台幣購買數十件商品,其中單筆金額最高近2萬元。
女童母親今年1月於新竹法院申請調解要求返還全額價金,另於3月對未調解成功者提告。但
有賣家發現,女童曾將商品轉賣出,推斷該女是經父母同意開設的銀行帳號;賣家還發現女
童帳號幾乎每天上線,曾在TWICE相關社團販售韓國當地限量商品,明顯非女童能力可以親
自購買,女童還將購得偶像商品以高價轉賣,因而懷疑是大人利用幼女名義進行買低賣高、
再利用訴訟要回本金。
消保官王治宇提醒,家長應關心小孩金錢使用,不要一次給太多錢,以免造成消費風險。對
於家長稱未成年交易無效,王治宇指業者也可主張回復原狀。律師廖芳萱認為,若小孩用家
長帳號或其他方式,導致賣家誤認,小孩可能涉及侵權行為,法定代理人得負連帶責任。
新竹網拍人員職業工會理事姜雙發說:「要確認買家是否成年真的很難。」建議若遇金額較
高或是購買較多時,賣家可採多重確認,包括電話聯繫或透過通訊軟體,甚至不排除面交。
(突發中心特案組/新竹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