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兒餐廳尿尿被貼網…母喊告 原po道歉了

作者: rocephin (Roce)   2018-12-27 13:38:26
兒餐廳尿尿被貼網…母喊告 原po道歉了
三立新聞網40 分鐘前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昨(26)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貼出一段讓人傻眼的影片,根據影片內
容加上春水堂公關了解,當時一名年輕媽媽帶著年幼的兒子到春水堂台中新光三越分店用餐
,疑似兒子尿急,這名媽媽就直接讓兒子站在兒童座椅上,於眾目睽睽之下脫下兒子的褲子
,拿紙杯讓他小便。影片一出引發各界批評、撻伐,但這名男童母親親上火線,要貼文者道
歉否則將提告。
事後,發文者除了下架影片,也發了簡短的道歉聲明。
▼▲年輕媽媽讓兒子站在椅子上,然後她拿紙杯替兒子接排泄物。(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
社)
一名媽媽著孩子到春水堂台中新光三越分店用餐,疑似年幼的兒子尿急來不及帶去廁所,所
以只好當場讓男童站在椅子上小便,旁邊的母親則拿著杯子接住排泄物,整個過程都被其他
用餐客人目睹,甚至拍下。事後影片被分享上網,引發正反兩極討論,其中不少民眾都覺得
不衛生,批評男童媽媽的行為不妥,「台灣耶!有夠瞎的」、「好噁心」、「為什麼不帶去
廁所」、「有想過其他用餐客人的感受嗎?」但也有人緩頰,認為小朋友可能真的忍不住,
媽媽沒辦法才會這樣,「小孩一尿急真的找廁所會來不及」、「可能弟弟真的忍不住了,但
確實觀感不佳。」
▲男童媽媽回應,揚言對原PO提告。(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影片貼出後引發熱議,男童的母親也看到貼文,馬上在下方留言回應,除了質疑原PO沒有小
孩外,更痛斥說,「po這種文章想得到什麼溫暖嗎?我不懂你這種方式po文得到關注究竟有
什麼好?有什麼資格評論,再來我要你公開在這道歉,不然我會提告。」對此,春水堂公關
表示,該店的服務生第一時間並沒有發現這個情形,但未來如果遇到顧客有需求,一定會馬
上指引帶路,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時隔幾個小時,原PO已將影片下架,並發文向男童的母親道歉。原PO表示,這段影片是自己
在LINE群組收到的,看過後就下載分享到臉書社團上,對於自己的行為他表示非常抱歉,「
由於我的行為造成春水堂事件當事人,莫大的困擾特地在此向她本人,道歉,對不起,不該
從賴群組下載,轉貼在爆廢公社公開版上,非常的抱歉,由於本人已被封鎖,無法發言,剛
從蘋果日報網路得知此事,開舊帳號向您說聲對不起,未考慮您的立場,抱歉!」
▲原PO已刪除影片並發文向男童母親道歉。(圖/翻攝自臉書)
http://bit.ly/2rWUToU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7-12-27 13:38:00
告是因為公開未成年的下體嗎?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18-12-27 13:39:00
道歉就
作者: gx9900824 (ZETA)   2018-12-27 13:39:00
嘖嘖 PO文的縮了 唉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8-12-27 13:40:00
這是能被告什麼呀?
作者: MADAOMOKE (驢蛋)   2018-12-27 13:40:00
支那血統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8-12-27 13:40:00
有誰知道這可以告什麼?
作者: fangbr (小肥)   2018-12-27 13:41:00
公然猥褻啊
作者: Atlantean (英國的夏天..)   2018-12-27 13:42:00
垃就是有老木腦羞喊告... 以後兒子八成也是....
作者: moto000 (小金剛)   2018-12-27 13:42:00
妨害自由把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42:00
Facebook PO文章除了兒童色情、恐怖攻擊、殺人事件以外,根本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怕甚麼?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18-12-27 13:42:00
妨害秘密?
作者: fit8590 (damaga)   2018-12-27 13:42:00
有人知道可以吉啥?
作者: larailing (奈)   2018-12-27 13:42:00
說叫原PO不要刪的 有備份可以換妳PO文阿 敢嗎?
作者: jason138 (阿祥)   2018-12-27 13:43:00
要不然忍不住尿你一地?
作者: inanna38   2018-12-27 13:43:00
還沒告妳兒子妨害風化呢 告屁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43:00
被國際不承認,世界各國沒有警法合作的好處就是,伺服器在海外,台灣警察與法律不一定能調得到資料就跟之前LINE那個一樣
作者: rossikao (伊乃木及埃)   2018-12-27 13:43:00
有尿布不包還怪別人??
作者: danielswu   2018-12-27 13:44:00
省麻煩啊 不管告了什麼 還是要出門處理啊
作者: borin (borin)   2018-12-27 13:44:00
真的是蠻噁心的,尿尿都馬會噴出來,這樣不是用的到處都是嗎,這樣跟大陸大媽有什麼不一樣,沒水準到極點,小孩不懂,連當媽的也沒有公德心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沒有那麼少)   2018-12-27 13:44:00
這是要告啥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45:00
告你要先找得到人,假帳號不會有找到人的問題,所以連寄信通知都不會發生吧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12-27 13:45:00
以小孩名譽和私密受影響,監護人身分告,應該有機會贏。
作者: uligo (我最用功了￾N￾N￾ )   2018-12-27 13:45:00
可見完全沒有反省 秋的很
作者: afiend0927 (飛輪爵士)   2018-12-27 13:46:00
兒童及青少年保護法,未經當事人同意及監護人同意,私自將未成年人的肖像、影象於公開場合公布、公開之行為屬於違法。兒童的臉沒打碼可是有機會被告到脫褲子的。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46:00
只是拍小孩尿尿算不算兒童色情?
作者: Jackymo5   2018-12-27 13:46:00
PO出來是有可能被告公然侮辱
作者: neverleft (鄧孟)   2018-12-27 13:47:00
什麼不然要尿一地嗎?是沒有尿布?還站這麼高?
作者: matlab1106 (牛)   2018-12-27 13:47:00
散步小孩私處的影片 這罪很重吧?
作者: tryue3028 (28)   2018-12-27 13:48:00
隨地大小便
作者: pytzog (放棄治療)   2018-12-27 13:48:00
現場不敢制止 只敢偷拍po上網路 po上網被當事人發現怕被告馬上刪文道歉 正義是有代價的 沒有覺悟別跳出來當正義使者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8-12-27 13:48:00
可悲 文化水準的沈淪
作者: mmnnm (~( ̄▽ ̄)~(_△_)~)   2018-12-27 13:49:00
馬的 社維法阿...亂露私處...
作者: gsuper (Logit(odds))   2018-12-27 13:49:00
XDDD 怎麼變成兒童色情了 轉個彎變重罪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49:00
要看FB怎麼認定這種影片提不提供資料?
作者: lovekangin (好人)   2018-12-27 13:49:00
可是他本來就在公開場合尿尿 這樣告得成嗎?
作者: match123 (火柴)   2018-12-27 13:50:00
不會檢討自己的死八婆
作者: shenmue1001 (地獄傀儡師)   2018-12-27 13:50:00
這婆娘好像賣衣服的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8-12-27 13:50:00
有更好的處理方式,放小孩影片去爆料公審,若告輸也活該啊
作者: pounil (IOU)   2018-12-27 13:50:00
現在鄉民人手一機 隨便拍隨便發 自己要注意 不是什麼都能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8-12-27 13:50:00
那個媽媽是滯台中國人嗎
作者: weijunW (偽君某W)   2018-12-27 13:50:00
所以這個案例若把小孩臉打碼應該就安全了?
作者: wumins   2018-12-27 13:51:00
這個沒什麼好批評的,雖然觀感不是很好,公佈到網路公審做法更不恰當。
作者: Jackymo5   2018-12-27 13:51:00
這種不太可能是妨礙風化類 釋字617 公然侮辱是有點機會
作者: backhand (貝殼漢)   2018-12-27 13:52:00
道歉幹麻
作者: excia (Afei)   2018-12-27 13:52:00
這台女臉皮真厚 一點也不覺得有問題
作者: camomie (camomie)   2018-12-27 13:53:00
請媽媽記得給小孩穿尿褲
作者: Wishmaster ( )   2018-12-27 13:53:00
站那麼高到底要幹嘛? 要不要大喊昭告眾人一下...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8-12-27 13:53:00
妨害秘密嗎?還啥?沒碼小朋友的臉??
作者: chichung (胸肌腹肌三角肌)   2018-12-27 13:53:00
記得tag 媽媽帳號道歉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8-12-27 13:54:00
他在公開場合尿 妨害什麼秘密啊?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8-12-27 13:54:00
乾,這案例被告判輸真的很搞笑耶,這個媽有夠嗆
作者: Hooz (鬍子)   2018-12-27 13:54:00
台灣人的悲哀 服務業真可憐
作者: eyeter (諾亞方舟)   2018-12-27 13:54:00
表示po文的人一定很嫩,這樣就被嚇到
作者: shine5611 (Tiffany)   2018-12-27 13:54:00
春水堂才應該 這個女的吧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55:00
殺人、擄人勒贖、毒品、妨害電腦使用、違反組織犯罪、兒少、詐欺、竊盜、性犯罪,上述才能調閱IP及資料,不曉得有沒有增加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8-12-27 13:55:00
應該是兒少法 散布猥褻物品罪吧 可這猥褻的定義...
作者: josLynYa (米亞)   2018-12-27 13:56:00
道歉個屁?怕被垃圾家長吉?
作者: KKsnow (要衝兩千分了!!)   2018-12-27 13:56:00
大陸服務生敢澆熱水 台灣服務生只會道歉 真軟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56:00
這個PO事主真的被告,我覺得會違反兒少法而被調閱IP及資料被告
作者: dcoog7880 (給貓)   2018-12-27 13:56:00
告啥?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57:00
以後這種東西要發文,找個香港人發文或馬來西亞華人代PO就好了,在網路上多多少少都會認識境外華人,台灣法律管不著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8-12-27 13:57:00
兒少法這條散佈未成年猥褻物 很有可能告的成 3年以下
作者: dddc (直流電)   2018-12-27 13:58:00
看不到懶叫算是散步猥褻嗎
作者: aq981334 (2025年未來人)   2018-12-27 13:58:00
就算能跨海提告成本也很高
作者: hh800315 (lonetime)   2018-12-27 13:58:00
八卦不只法盲少 智障真的多 你小孩ㄐㄐ被po你會爽?兩回
作者: harkk2001 (大豬頭祝妳幸福)   2018-12-27 13:58:00
而且他犯意非常明顯 就是要散佈
作者: DreamerSun (BNStart)   2018-12-27 13:59:00
做錯事還敢告人?這社會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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