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國台辦-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作者: kolod546 (kolod546)   2018-12-26 23:39:46
※ 引述《bulcas (神火)》之銘言:
: 其實人家說的也沒有錯啦....
: 因為人家寫的是「農產品」。
: 但牛羊豬雞這類,則是屬於「畜產品」。
: 農產品 跟 畜產品,兩者不同應該沒問題,也沒有包含,那就是不知道了。
: 以白紙黑字來說,畜產品,不包含於農產品,也是說得通的。
: 但我認為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政府要有管道去協商,以後這種事能不能有機制去預
: 防。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於2006年4月29日通過,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制定本法。
本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本法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是指農產品質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只能說9.2真的很奇怪 只要是民進黨執政
睜眼說瞎話站在中共立場 來破壞上千億產值的台灣養豬業都可以
: :   四、證明文件核查
: :   雙方同意建立檢疫檢驗證明文件核查及確認機制,防範偽造、假冒證書行為。
: :   五、通報事項
: :   (一)雙方同意及時通報進出口農產品重大疫情及安全衛生事件訊息。
: :   (二)雙方同意定期通報進出口農產品中截獲的有害生物、檢出的有毒有害物質
: 及其
: : 他不合格情況。
: :   六、緊急事件處理
: :   雙方同意建立重大檢疫檢驗突發事件協處機制,及時通報,快速核查,緊急磋商
: ,並
: : 相互提供協助。
: :
作者: m21423 (WSH)   2018-12-26 23:40:00
重點應該還是六、 這點就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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