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靜儀:長居國外者,返國半年後才可復保

作者: vic6655443 (nivic)   2018-12-24 15:32:30
※ 引述《sun8 (popo)》之銘言:
: 保護健保!林靜儀:長居國外者,返國半年後才可復保
: 2018/12/24 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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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 台灣醫療品質好,加上使用健保價格低廉,導致許多長年旅居國外的國人,一旦有醫療

: 求,就返回台灣使用,引發爭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建議健保署修訂「健保法施

: 細則」,規定若兩年以上未入境就停保,之後返國超過半年才可復保。
: 林靜儀說明珍奶用湯匙說(1)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中)14日在立法院,對她在臉書上

: 示自己使用湯匙喝珍珠奶茶一事說明。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7年6月14日 ID-164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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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靜儀建議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圖/中央社)
: 林靜儀在臉書上表示,過去許多早就長居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公民,一旦需要醫療,因

: 國外醫療費用昂貴又需等待,台灣醫療品質好又快速,用健保又價廉,「來回飛一趟都

: 算」,第一線醫療人員都遇過這樣的民眾,對於這種只把台灣當成「可以消費低價醫療

: 的地方,實在讓人很氣。健保讓人民不需因為費用而不敢就醫,也讓人不用因病而貧,

: 為了照顧弱勢,取消鎖卡,繳不出健保費也先治療再說,這是照顧國人;結果被當凱子

: 用,讓人眼見人性醜陋。
: 林靜儀認為,制度有道德風險,就修正。停復保規定是在健保法施行細則,不需修法提

: ,權責在健保署,由健保署來修訂、公告。她建議,久未返國,在返國半年後再復保,

: 免「飛回來弄牙齒/換關節/開刀完畢就飛回去」,如果返國後就長居,自然在半年後

: 健保身份與其他國人無異,任何重症急症難症,都保障。這半年期間,沒有健保身份,

: 台灣如果需要的時候依然有醫療服務,自費而已;如果不放心,就保私人醫療保險,一

: 是醫療保險,只是不是「全國一起幫你分擔這段期間的醫療費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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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感覺都搞錯了,長期旅居國外但健保費都有繳是不會被停保。
這法案應是針對一些平常在國外然後健保費都擺爛不繳的,這種出事才回國就醫,只要補
些健保費就爽用健保,醫好又出去,健保繼續擺爛不繳。
所以什麼出國唸書兩年會停保之類的,只要有乖乖繳錢在國外完全不用擔心停保。
總算可以逼黃安吐錢了~~不吐錢就跟你收高額醫藥費啦!爽
作者: Molester5566 (孟萊斯特)   2017-12-24 15:32:00
ya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8-12-24 15:35:00
那如果平常有繳錢,但是在中國工作生小孩,健保會出錢嗎?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8-12-24 15:37:00
從頭到尾沒提到滯納保費 不要幫她腦補吧
作者: BenShiuan (璇璇)   2018-12-24 15:39:00
內文「兩年以上未入境就停保」
作者: XDDDpupu5566 (XDpu56家族)   2018-12-24 15:43:00
八卦是黃安沒欠健保費ㄏㄏ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8-12-24 15:46:00
「停保」跟滯納保費不一樣....現在就是你有繳錢, 兩年沒回來還是自動「停保」
作者: pastor1982   2018-12-24 15:56:00
境外生育已經不太可以核退了,境外核退是針對緊急醫療,例如說離預產期還有一段時間,但是因為公事或旅遊探親,結果忽然早產那種才有可能會被健保署的醫生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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