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烏賊戰又搞得一堆人高潮。
當年遠雄大巨蛋合約完全就是一坨屎,這是今天才知道的嗎?
台北市政府當年是誰跟遠雄簽這個合約的?不就是最無能的那隻馬嗎?
合約簽了是幹什麼吃的,台灣是法治國家,當年已經簽的,台北市政府就算是柯文哲你再
不爽也只能吞下去,那隻馬簽這個合約完全是圖利遠雄這不是他媽的幾年前就知道了。
還需要林粥民出來放炮?合約這樣簽,你台北市政府打官司也打不贏,難道要讓大巨蛋爛
在那十幾二十年三十年,所以最後只能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讓他繼續蓋,這個非常合理
。
合約是柯簽的,我也支持柯下臺去坐牢,問題是根本不是,到底有什麼好高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