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8歲賓士男撞死人 訊後被無保請回

作者: usagi719 (AztecBunny)   2018-12-24 02:56:05
鍵盤法官來也
三寶騎士方
跨雙黃線迴轉 罰款600~1800
影片中有右拐停下,壓在雙黃線上;可看出騎士至少有一絲絲閃避意外的意識
賓士富有屁孩
超速 小超罰款2000 像影片這種飆車的8000~24000
完全沒有減速,也沒有做任何閃避動作;這個鍵盤法官自由心證可能有故意心態
平時改車飆車不受勸,兩天前才被警察抓
車禍意外上法庭,誰先犯交通法規我覺得是其次,雙方有沒有避免意外的意識才是優先
因為國家設交通法規的法理在於避免交通意外,而不是誰路權大誰有權撞死沒路權的人
這次意外證明台灣的口碑行銷公司的行銷員都沒有法治觀念
一堆行銷員跟本鍵盤法官辯護騎士肇責比較高是不是腦袋擺好看?
反正對本鍵盤法官來說很明顯賓士肇責高很多。
脫去鍵盤法官外衣,跨雙黃線轉彎的三寶是能撞死貓?
很難相信一個正常人會想去維護跟之前謝亞軒一樣愛飆車的賓士屁孩
作者: incident (平鎮金城武)   2018-12-24 03:06:00
速度比較慢的肇責低? 所以擋平交道的也是?擋平交道的撞不死貓 所以都是火車的錯?
作者: andy89202033 (89202033)   2018-12-24 03:14:00
一個是違規 另一個算危險駕駛了
作者: hitsukiaoi (緋月)   2018-12-24 03:53:00
切雙簧線的就不是危險駕駛?幹他媽騎車怕被這種收掉開車怕撞死他賠錢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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