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kci9kimo (leecat)》之銘言:
: : 保險很難嘛?連一年幾千到萬的保險都買不起,說真的也不要開車/騎車了
: : 省點保險費,把自己的風險轉嫁到別人身上,這樣很好?
: 問題是過去沒有這種動輒千萬上億的跑車在路上
: 大家就沒有必要多付這點錢
: 現在有了
: 所有的駕駛就必須為了這些少數人付出這些成本
: 到底是誰將誰的風險轉嫁給別人?
如果自認自己完全不會肇事
萬一出車禍肇責完全在對方
不用說超額責任險
那您可以連第三人責任險都不用買
保險的本意本就在轉嫁風險
您覺得風險都是別人造成的,
您是真的可以不用出保險這條成本
以這次的案例來說,就是疲勞駕駛
剩下就看法拉利停的位子有沒有違規來決定肇責比例
不管是八加九徹夜狂歡返家還是孝子疲憊開車載貨
增加風險的原因都不是車子的價格,是駕駛人的行為
如果那邊停的不是跑車,是行人呢?
還是一樣孝子好可憐嗎?
國道上一堆大車隨便切車道,也常常疲勞駕駛 (蝶戀花才發生多久)
人家司機也是要養家活口,所以行為也是正當的?
犯了錯本來就該罰,覺得這位肇事者的背景可憐
應該是該賠的金額確定後,想辦法幫忙募捐讓其減輕負擔
而不是要求減少判罰金額,甚至還想訂個法律來減少金額
這種法真的過了,以後車禍每個都說自己精神不濟
就跟殺了人每個都說自己精神有問題外加有悔意
真要修法,是應該把那種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條文修一修
路上一堆用路車亂切車道,打右轉燈左轉的......
或者行人、腳踏車突然左轉要穿越道路之類的
那種不到十公尺的要怎樣應注意,見聞色霸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