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把前夫房子全燒了 法官竟相信「點火嚇鸚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18-12-18 06:53:55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把前夫房子全燒了 法官竟相信「點火嚇鸚鵡」說詞
3.完整新聞內文:
把前夫房子全燒了 法官竟相信「點火嚇鸚鵡」說詞
http://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2645298_1.jpg
戴女火燒前夫家辯稱嚇鸚鵡,法官採信給予輕判,圖為本案火場照片。(記者蔡彰盛翻攝

2018-12-18 00:0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戴姓女子離婚後1個月持打火機闖進前夫家點火燒燬整間房,
還以手機傳訊「你家失火」、「跟我一起燒死」,消防局鑑識報告與現場證人都指出是放
火,被檢方依縱火罪嫌起訴,然而戴女在新竹地院審理時,辯稱當時她拿打火機要驅趕鸚
鵡,才會不慎失火,法官將檢警消攤開的證據一一排除,改依失火燒燬住宅輕判5月得易
科罰金,判決一出辦案人員無不訝異,將研擬是否上訴。
檢警調查,戴女與趙男去年8月離婚後,戴女心有不甘,竟於1個月後,擅自闖入趙男住處
,持打火機點燃衣櫃內衣物,導致全屋遭焚燬,事後檢方依縱火罪嫌將戴女提起公訴。
全案在新竹地院審理時,戴女聲稱因前夫飼養的鸚鵡作勢要攻擊她,她心生不滿,才以打
火機點火欲嚇退該鸚鵡,不慎點燃旁邊未關櫥櫃門的衣櫃內衣服,火勢隨即蔓延燃燒。前
夫則說火場中有看到鸚鵡屍體。
檢察官提出發生火災時,戴女曾以手機傳遞「你家失火」、「跟我一起燒死」等訊息給前
夫,認定是故意放火,但法官認為不能憑此單純文字內容,就認定戴女縱火。
檢察官提出張姓鄰居曾聽聞戴女在現場打電話給別人說:「火是我放的,趕快叫警察!」
然而法官卻認定這出自新竹市消防局談話筆錄,而訪談人是火災調查科鑑識人員,均未具
備司法警察身分,該談話筆錄無證據能力。
消防局鑑定書雖就起火原因研判「以縱火因素引發火災可能性較大」,且認為以打火機嚇
鸚鵡,只要稍微快速移動就會熄滅,更不可能會燒到衣櫃內的衣物,但法官要戴女當庭揮
動打火機時,火焰沒有熄滅,故不採信消防局鑑定意見。
法官認為既無法確定戴女故意放火,亦完全無法排除過失失火的可能性,依罪證有疑利於
被告的法理,僅能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最後僅依失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將戴女判
刑5月還可易科罰金。
本案辦案人員私下表示,本案起火點在床上,顯與戴女聲稱趕鸚鵡之說的櫥櫃處不吻合,
戴女私闖民宅且事後發簡訊,在在都證明她有縱火意圖與結果,然而法官均不採信,檢警
將在研究後決定是否上訴。
檢警指出,刑法公共危險罪第 173 條規定,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
建築物,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然而如果是失火燒燬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兩者刑度差異極大。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45298
5.備註:
口可口可 偉大的法官~~
作者: lolic (lolic)   2018-12-18 06:54:00
白癡法官
作者: kahabu ( )   2018-12-18 06:55:00
狼性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8-12-18 06:55:00
中國人不意外
作者: idam1983 (伊天)   2018-12-18 06:57:00
回收失敗???
作者: ptta (ptta)   2018-12-18 06:59:00
私下?有種跟檢察官說啊?
作者: jacky5827 (~鬼~)   2018-12-18 07:00:00
戴女背景很厚嗎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8-12-18 07:01:00
收多少= =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8-12-18 07:02:00
沒司法身份。可以當證人阿。。靠
作者: hk416 (☑☠☜✉☎♂♀♪)   2018-12-18 07:07:00
糟糕,我比較相信法官
作者: deadogy (aya)   2018-12-18 07:07:00
沒有懲罰法官亂判的機制嗎
作者: qwqwaas (MADE)   2018-12-18 07:10:00
還以為是國外新聞,台灣司法也變這樣了
作者: hk416 (☑☠☜✉☎♂♀♪)   2018-12-18 07:12:00
我相信法官大於記者報導。
作者: kukuyo (kukuyo)   2018-12-18 07:14:00
白痴法官
作者: sazabik (SAZABI)   2018-12-18 07:14:00
現在法官的智商都跟記者在比低嗎?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18-12-18 07:17:00
不同意法官的都是法盲 考不上也敢批評法官?
作者: gotohikaru (又沒差...)   2018-12-18 07:22:00
法官的良心比政客財團還少吧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8-12-18 07:23:00
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官還真是高人一等啊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8-12-18 07:24:00
受害者到底哪裡對不起法官 摸毛重判 放火輕判
作者: willy90597   2018-12-18 07:27:00
法官 合理 ㄏㄏ
作者: nik351235 (三角舞)   2018-12-18 07:28:00
縱火犯之後都可以說被蟑螂嚇到作勢要燒蟑螂才不慎引火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8-12-18 07:28:00
選後到處鬥人 忙著轉移注意 這麼不想被當戰犯喔
作者: gm79227922 (mr.r)   2018-12-18 07:28:00
大概背景很硬
作者: Kobelephants (黑曼象)   2018-12-18 07:30:00
支持共產黨把台灣法官檢察官通通抓去活摘器官
作者: nefele (帥死一條街)   2018-12-18 07:33:00
法官凌駕全部專業不是大家都知道嗎
作者: mikebb (mike)   2018-12-18 07:37:00
簡單講就是想不想放火跟有沒有是2回事 檢方只有提的出她想放火 如果只憑這樣定罪 那叫思想犯罪
作者: kmshy (shy)   2018-12-18 07:38:00
法盲閉嘴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12-18 07:41:00
文組不意外
作者: b162pnq5 (b162pnq5)   2018-12-18 07:43:00
早說了法律系出來的都專業滅台,看歷屆總統與無限多的恐龍法官就知道!
作者: iuexeyz (路牧雅)   2018-12-18 07:45:00
恐龍
作者: qwe04687 (國一臭宅)   2018-12-18 07:53:00
高調
作者: jerry00116 (飛羽觴而醉月)   2018-12-18 07:54:00
噓標題,明明是法官不採信證據,哪裡有說是相信趕鸚鵡= =
作者: tlsg2 (tlsg2)   2018-12-18 07:56:00
可能砸了三千萬 沒事沒事
作者: vagr8 (我很帥我沒有妹妹)   2018-12-18 07:57:00
好大一隻鸚鵡啊
作者: mrmowmow (mow)   2018-12-18 07:57:00
孫安佐說想殺人但是沒動手,關八個月,台女說要放火燒你家,真的燒了,判不小心關五個月,下次注意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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