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心戰大隊中尉營區喝酒 吞申誡遭調職怒告

作者: pooh81611   2018-12-17 21:43:35
心戰大隊中尉營區喝酒 吞申誡遭調職怒告上校
2018-12-17 19:12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542253?from=udnamp_storysns_line
國防部心理作戰大隊何姓中尉,今年5月在營區內飲酒,遭依規定記申誡兩次,事隔1個月調升為分隊長、調離原單位,何認為,張姓大隊長違反長官職責罪,提起告訴。士林地檢署認為,一事不二罰,以不起訴處分。
何姓中尉今年5月25日營區內和官兵喝酒,違反心理作戰大隊內部具體管理作法規定,6月5日遭所屬中隊核定處分兩次申誡,然而6月29日,又被調離現職。
何姓中尉今年7月在臉書發文,「我是個有職人精神的軍人,我的技術是真槍實彈的政治情工和敵後煽動,我有自信自己特殊的閱歷、經驗和本領在這國家數一數二」、「但長官換人了、不要我的技術了,把我調到毫不相干的單位,我只能選擇離開」,向心戰大隊申請提前退伍。
何中尉認為,在營區喝酒已被記申誡不該再被調離現職,且陸海空軍懲罰法,沒有調離現職處分,認為張姓大隊長涉有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之懲罰,提出告訴。
檢察官傳喚張姓大隊長到案,張辯稱,何姓中尉調職依據「陸海空軍軍官任職條例」,及「國軍政戰官科軍官學經歷管理作業規定」,7月8日召開人評會,檢討調整歷練,何由副分隊長調升為分隊長職缺,且報請上級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核發調職命令。
檢方認為,何中尉在營中與同仁相處融洽,一同飲酒遭發現後,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第30點第9項「其他未遵守單位、營區規範及紀律之行為」,所屬的中隊,依照陸海空軍懲罰法以申誡2次處分。
檢察官認為,中尉事後升官,調升為分隊長職缺,則是因沒有擔任過主管職務,讓其增加歷練,且經政治作戰局核發調職命令,無一事不二罰,也無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規定,難認張姓大隊長對中尉施以法定種類、限度以外懲罰,犯罪嫌疑不足,以不起訴處分。
作者: higameboy (愛聊天的boy~)   2018-12-17 21:45:00
大概是被弄了 送防喝酒小卡
作者: heyd (heyd)   2018-12-17 21:46:00
所以認為營區喝酒沒錯?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8-12-17 21:50:00
可以喝阿 只是被抓到就認了吧 鬧大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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