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陳儷方
2.完整新聞標題:
農委會發假新聞?帶肉回國要罰100萬!於法無據
3.完整新聞內文:
嚇死寶寶了!以為又有地震!今天中午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
可處7年從刑。攜帶肉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但根據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5條之1規定,只能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令人不禁要問「政府在發假新聞」嗎?
立法院11月30日三讀通「動傳條例」修正條文,將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提高為1萬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過,截至12月12日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前為止,總統府都還沒
有公告這項修正條文,亦即修正條文尚未生效。因此,現在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最
高仍是1萬5千元,農委會緊急警訊通知要罰100萬,根本於法無據。
網友問「假新聞要罰200萬,假簡訊要罰多少?」,也有網友批評政府濫用細胞廣播,「
災害通報不應該這樣被濫用,災害通報簡訊應該用於即時緊急災害的通報,而不是用於非
即時緊急的通報」,提高違法罰鍰的訊息,怎麼說都不該與地震警訊同頻道,政府更是不
應該帶頭發布假消息。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212002828-260405
5.備註:
垃圾政府 假新聞騷擾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