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英政府發布假新聞?帶肉回國要罰100萬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8-12-12 15:56:51
※ 引述《Lanese (蘭斯)》之銘言:
: 中時
: https://goo.gl/8E2jrx
: 今天中午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從刑。攜帶肉品入境
: ,違者可罰100萬」。這罰鍰金額目前沒有法源依據。
: 嚇死寶寶了!以為又有地震!今天中午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
: 可處7年從刑。攜帶肉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但根據現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 45條之1規定,只能開罰3千元至1萬5千元。令人不禁要問「政府在發假新聞」嗎?
: 立法院11月30日三讀通「動傳條例」修正條文,將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提高為1萬
: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過,截至12月12日農委會發布緊急警報前為止,總統府都還沒
: 有公告這項修正條文,亦即修正條文尚未生效。因此,現在違規攜帶肉品入境的罰鍰,最
標題下的不好 不過算有點到問題
危機都已經殺到門口了
宗痛府還在幹嘛?
參考一下立法院的流程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217&pid=37536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仍應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經總統公布後始能生效。
三讀通過之法律,條文內容經核校無誤後,依憲法規定,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未提
覆議,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不過,法律經總統公布後並不是立即生效,依中央法
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
起發生效力。另同法第14條規定,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
特定日起發生效力,法律一旦發生效力,全體國人就必須遵守。
11月30日三讀通過
到現在也10天了
也不知道宗痛府在幹嘛?
危機都殺到門口了
不知道是不是還在檢討敗選的事情 = =
作者: jhjhs33504 ( )   2018-12-12 15:57:00
還在崩潰
作者: firegreen (Teng)   2018-12-12 15:58:00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18-12-12 15:58:00
幫表姐找工作 不要吵==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8-12-12 15:59:00
表姐比較重要
作者: hk410050 (A柏)   2018-12-12 16:03:00
收到後壓 你要看總統府啥時收到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8-12-12 16:07:00
通過到寄出公文難道不要一週嗎? 總統府收文到公告也要一週中間還沒計算 從立法院寄送總統府的郵遞時間整天想遷都 現在立院總統府隔沒幾條街就要好幾天寄送要是立法院遷高雄 總統府在台北 三讀到公告一兩個月差不多
作者: dnkofe (赤空)   2018-12-12 16:11:00
公告是一次一條,還是累積一些後才一起公告的呢?
作者: mark751019 (快樂哈士奇)   2018-12-12 16:12:00
你確定總統府收到了嗎?!很久以來,總統府公告都是三讀後超過10多天才公告的,也就是說會卡在立法院幾天呀。
作者: danorken (dan)   2018-12-12 16:15:00
爵卿烏托邦
作者: DCaty (.)   2018-12-12 16:17:00
總統應於「收到後」10日內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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