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帶17本存摺太可疑? 男大生竟遭3警留置1

作者: kruscal   2018-12-10 10:44:36
怪怪的
一般常理 很少人會帶這麼多XX
因此懷疑他是XX
問題1 數量多少才算多???
問題2 數量多就可以懷疑???就可以盤查?
標準在哪裡?法律有明文規定??
例如:
1.看到路上有人帶7支手機
你就懷疑他是詐騙集團成員
人家說他在打寶可夢啊
還有
看到有人 攜帶/載/運送
17(數量) 個/瓶/罐/支/顆/袋 ...等
麵粉/汽油/瓦斯/球棒/安眠
藥/手機/菜刀/機車/... 等
就可以"懷疑"他是XX
然後就要盤查...等等
有沒有高手大大可以說明教導一下
廣大的鄉民
謝謝
作者: henry12 (亨利)   2018-12-10 10:45:00
這就是給專業人士自行判斷啊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8-12-10 10:45:00
阿伯是真的超可疑
作者: youare (林良)   2018-12-10 10:46:00
帶7支手機應該會被懷疑是援交的車伕==
作者: GAIEGAIE (該該)   2018-12-10 10:46:00
啊不就交給法官判斷啊
作者: Dia149 (DD)   2018-12-10 10:46:00
專業研究17本存摺,理解理解
作者: easygo12 (阿歪)   2018-12-10 10:48:00
有合理的疑慮就要查吧,警察又不是先知...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0:48:00
查應該要合法, 不然要法律幹嘛
作者: pokiman (勃起男)   2018-12-10 10:49:00
在日本你身上有刺青就會被盤查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8-12-10 10:49:00
文組的腦袋就是這樣 全部都設個標準那這世界都不用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2-10 10:49:00
常識知道阿基里斯追得到烏龜,但數學上就是追不到。
作者: Cishang (辭..)   2018-12-10 10:50:00
所以合法阿 反告直接不起訴連法庭都沒上去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8-12-10 10:50:00
所以請問你覺得追不追得到烏龜?一包辣條。
作者: Fice (Fice)   2018-12-10 10:50:00
有人就覺得警察要有天眼通,能看出誰是罪犯
作者: preisner (ppp)   2018-12-10 10:50:00
檢方都不起訴了, 還一堆人在質疑....呵!
作者: ATSEVEN   2018-12-10 10:51:00
法官不都判無罪,證明合法,爭啥
作者: kruscal   2018-12-10 10:52:00
噓的人從哪裡知道我是文組?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8-12-10 10:52:00
合理懷疑講白就是自由心證=沒有標準,每條法律都要有個標準的話那國家不用運作了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8-12-10 10:53:00
新聞裡那帶十幾隻手機抓寶的大概是車手 快攔查他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0:53:00
哪裡法官判無罪?
作者: ATSEVEN   2018-12-10 10:53:00
好啦,不起訴啦,有罪嗎?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0:54:00
檢察官又不是法官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8-12-10 10:54:00
警察盤查,會詢問資料跟警局比對,通常心裡有鬼遇到警察的反應不是怕就是鬧,現在多了理盲覺青,不配合跟警察嗆,投書媒體上電視台接受訪問,在網路同溫層支持,自認成
作者: iam0718 (999)   2018-12-10 10:56:00
你就用法律跟警察拚阿 告死警察 輸了也沒差不是嘛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0:57:00
那個楊律師還真的就為此奮鬥多年 他也很衰, 留平頭又長得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8-12-10 10:57:00
你帶七隻手機放包包被警察看到 搞不好還真的會盤查你盤查也不奇怪阿 正常人哪有人拿七隻手機的 大多都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8-12-10 10:58:00
有特殊理由啊 特殊理由不少都是為了犯罪 當然也可能是正當生意啦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0:58:00
有可疑, 盤查沒有問題, 有問題的是後來的動作除非當場有犯罪行為, 不然搜索是要搜索票的這裡的搜索包括搜身、搜包包、搜後車廂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8-12-10 11:03:00
因為站在民主文明的國家,才敢用法條跟警察嗆,被恐攻的國家,警察盤查可疑人士那個不是用命在拼,有問題的警察高層不去質疑,反而對第一線做事的警察刁難,這就叫懂法律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1:04:00
有恐攻的國家 也應該用法律去規範相關檢查 
作者: 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   2018-12-10 11:04:00
樓上 是啊 所以那個警察當下應該直接請當事人去警局等開搜索票最好 當事人可能也期待這樣吧
作者: james123lkj (peach)   2018-12-10 11:05:00
推楊律師,現在一堆警察違法盤查的只是大家運氣好沒遇到,拒絕還可能會被弄真d慘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1:06:00
警察可以請當事人去警局三個小時 這段時間去申請搜索票啊當事人如果怕麻煩 自願給你看 那就沒有違法問題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8-12-10 11:07:00
警察不會那樣做,要開搜索要先去找檢座然後檢座向法院聲請,結果倒頭來如果查無違法警察絕對被幹到飛起來,現在警察很聰明都直接用套的,套你講你自己同意搜索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18-12-10 11:07:00
問題是警察自己知道 沒有足夠證據跟嫌疑申請到搜索票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8-12-10 11:08:00
然後盤查身分絕對是沒問題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一堆人搞不清楚盤查跟搜索的差別.....是啊,也不一定聲請的到,所以警察實際上都是直接套你自己講同意
作者: imsphzzz (大法師)   2018-12-10 11:20:00
有沒有常識
作者: akiue (樂透冥登)   2018-12-10 11:36:00
你不就馬後砲
作者: tony20095   2018-12-10 11:39:00
保可夢好像真的是不錯的藉口 車伕以後知道要怎麼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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