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員工不滿加班費算法 明年春節不想上班
2018/12/08 09:11
高鐵上月公告新版國定假日和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將加班費倍率調升,優於《勞基法
》規定,卻引發員工不滿,主因是加班時數計算核實。高鐵以往國定假日加班9小時以12
小時計算,月薪3.6萬元可領3500元加班費,若核實計算加班,只能領2775元,加班費反
而縮水;工會不滿加班費工時計算修惡,籲員工拒絕加班,另傳出車站員工私下串聯醞釀
明年春節不加班,高鐵疏運現危機。
不具名高鐵員工表示,高鐵上月19日公告國定假日加班費費率改為核實計算,以往是加班
費是以4小時、8小時、12小時計算發放,加班1小時到4小時則直接給4小時加班費,但最
近改為加班多少時數核實發放,即便加班費倍率調升,但實際上不少人加班費縮水,加上
今年未調薪,而是將明年調薪幅度提早今年11月實施,種種做法引發員工不滿,很多車站
的站務員已醞釀要連署過年不來加班,不願意賺這種歹命錢,工會也相當不滿。
高鐵企業工會表示,高鐵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雖然倍率調升,但工時計算修惡,如工時以
8小時為原則,以往若超時,即便工時僅9或10小時,會直接以12小時計算,但現在超時部
分改為依實際時數核實,導致班費刪減約3成,且高鐵在未與工會協調的情況下,擅自片
面更改協議、逕行公告,此舉更埋下引燃勞資爭議的火種,呼籲員工和會員若國定假日排
定出勤班表大於8小時的長班,應主張更換為8小時班別,或直接拒絕加班。
根據高鐵最新加班費率計算,國定假日若加班1到2小時,加班費將從1.34倍增為1.5倍,
加班2到8小時,加班費從1.67倍增為2倍,加班8小時以上,加班費2.67倍增為3.5倍,以
一名月薪3.6萬元的員工來說,國定假日加班5小時,舊制可採8小時計算,可領1900元,
現行新制則僅能領1350元,少了550元,約少了2成9;但若上滿8小時,舊制一樣領1900元
,現行新制則可領2250元。
若加班時數超過8小時,以總工時9小時為例,舊制將以12小時計算加班費,可領3500元,
但新制自第9小時起,每小時加班費3.5倍計算,上班9小時,總計可領2275元,比舊制少
了1225元,約少了3成5。但若出勤滿12小時,舊制仍是領3500元,新制則是可領到高達
4350元,反而新制領更多。
高鐵公司表示,依照現行已修正《勞基法》法規定,若加班2小時,一般勞工僅能領400元
,但高鐵員工可領450元,若加班8小時,一般勞工僅能領1900元,但高鐵員工可領2250元
,若加班10小時,一般員工領2700元,但高鐵員工可領3300元,加班12小時,一般勞工領
3500元,高鐵員工領4350元,無論如何,都優渥於一般勞工,優於法令。
台灣高鐵指出,2017年曾與工會溝通加班費出勤給付費率及工時計算方式,結論是國定假
日出勤給付費率比照休息日,並於同年1月20日公告,也說明「該項原則將逐年檢討後公
告」。
台灣高鐵表示,後因《勞動準基法》修法,將休息日出勤工時以每4小時為單位,調整為
依實際出勤工時計算,公司也已主動考量修法前後對同仁造成的差異影響,故同時提高休
息日出勤加班費率,幅度為12%到31%。
台灣高鐵強調,公司與工會溝通重點,在國定假日出勤給付費率與工時計算,是比照休息
日出勤原則,因此新修訂《勞動準基法》所公告「休息日與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原則」,
並未違反與工會共識,也沒有擅自片面更改協議,且將員工休息日出勤加班費率調高的做
法,已充分兼顧法律遵循及員工照顧。(李姿慧/台北報導)
高鐵再傳員工不滿加班費計算方式,已有員工醞釀明年春節不加班。資料照片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208/1479481/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