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內政部修正社維法 散布假訊息可罰30萬

作者: if2 (祈福兔)   2018-12-07 08:48:01
內政部修正社維法 散布假訊息可罰30萬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07/1324634.htm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政府要加強管制假訊息了!內政部6日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
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新臺幣3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另散布有
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
刑。
內政部昨表示,假訊息對國安、社會治安造成影響,為杜絕假訊息氾濫,參考在立法院審
議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刪除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規定,因該要件抽象不明確,造成認事用法困難。
內政部強調,本次增訂第六十三條之一「假訊息條款」,針對經舉報意圖影響公共秩序,
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始予以處罰。
內政部表示,為杜絕假訊息氾濫,參考目前在立法院審議之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修正
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條文,草案將陳報行政院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相關重點
包括:
一、刪除現行社維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要
件過於抽象不明確,造成認事用法之困難,故參據行政院假訊息定義(故意虛假危害3要
素)及法院裁判見解通說,增訂社維法第63條之1,同時刪除本條款規定。
二、增訂社維法第63條之1,針對經舉報意圖影響公共秩序,散布傳播明知為不實之事,
足以使公眾產生畏懼或恐慌者,始予以處罰。
三、修正現行社維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增訂「但本法令有特別規定者,不在此限。
」以避免分則處罰條款抵觸總則規定。
內政部強調,假訊息的氾濫對社會互信、政府公權力的執行,甚至對民主機制造成傷害與
衝擊,已成為歐美等民主國家嚴陣以待的問題。因此,將持續與NCC、法務部或是國安單
位協調及整合各方意見,並參考國際各民主國家的經驗,確保衡平言論自由及安全,給社
會大眾乾淨的媒體環境。
此外,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時,因不實資訊影響救災,防制通報或散布災害相關假訊息,
內政部也通過「災害防救法」第41條修正草案,明定針對通報災害之不實資訊,或以任何
方式散布,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之虞,甚至因而致人員傷亡情形,最高
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草案將陳報行政院
審查後,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增訂,明知為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而為通報者,科新臺幣30萬以上
,50萬元以下罰金。另散布有關災害之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或有危害安全
之虞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若因而致人員傷亡者,
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作者: Gikber (Gikber)   2017-12-07 08:48:00
五樓是愛滋甲這可不是假消息
作者: chigo520 (CHIGO)   2017-12-07 08:48:00
所以這次選舉誰在造謠?
作者: realmd (90kg我不胖只是重)   2017-12-07 08:48:00
核電廠會爆炸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12-07 08:48:00
爽 吃屎9.2以後不能造謠帶風向領500 幫QQ
作者: zenzai (紅豆湯)   2018-12-07 08:49:00
good job !
作者: Gikber (Gikber)   2018-12-07 08:49:00
幹你娘蓋這麼快衝三小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18-12-07 08:49:00
怕爆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2-07 08:49:00
廠工賺五百賠三十萬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8-12-07 08:49:00
就明寫影響執政選情的抓來關就好
作者: kinve1014 (洋洋)   2018-12-07 08:49:00
五樓....你....
作者: ai1robert (DA ONE)   2018-12-07 08:50:00
靠覺青懶人包上位現在開始抽梯子了lol
作者: Fiesta2010 (Fiesta)   2018-12-07 08:50:00
會卡在明知不實難以舉證吧
作者: r89556 (pachuching)   2018-12-07 08:50:00
正經: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8-12-07 08:50:00
dpp 2020就會改回來了
作者: funkD (放可)   2018-12-07 08:52:00
段曲棍球:
作者: DALLEN   2018-12-07 08:56:00
賴的老人貼圖肺文算嗎
作者: Barot (小寶)   2018-12-07 08:57:00
賣魚正妹要被捉去關了..
作者: pokyhoyo (POPO)   2018-12-07 08:59:00
這樣下去 名嘴要先失業了吧 每台都抓才不會變言論管制
作者: turst (四番)   2018-12-07 08:59:00
dpp的民代,成天在節目上臆測,預估,算不算假消息
作者: MacOSX10   2018-12-07 09:04:00
說台電藏電的政客要罰多少?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8-12-07 09:06:00
那電視台 那些名嘴 記者全都要罰了
作者: heartblue (再度出發....)   2018-12-07 09:07:00
南北菜蟲大串聯?
作者: god2 (乙炔)   2018-12-07 09:08:00
作者: Everforest (Yue)   2018-12-07 09:09:00
政府帶頭造謠 先抓起來
作者: leo3258 (leo)   2018-12-07 09:11:00
絕對沒有跳電 用愛發電一定夠 鬼扯 今年跳幾次了
作者: nicky51 (^^真 停住了 喔)   2018-12-07 09:11:00
鄭麗君你找到藏起來的電了嗎?
作者: shomolee (我是真心的~)   2018-12-07 09:11:00
說你假新聞就假新聞,大人快罰他30萬
作者: violadepp (一個人的日子)   2018-12-07 09:15:00
做假民調的應該先罰
作者: believemysky (有缺陷才會完美)   2018-12-07 09:15:00
那前兩星期那些政論節目要不要先罰
作者: unicornfly (Come on)   2018-12-07 09:19:00
各大新聞台先罰一罰吧
作者: ashinly1021 (Ashine)   2018-12-07 09:34:00
環團全中標 都先罰30萬
作者: kerpowan (蚵勃聞)   2018-12-07 09:39:00
台面上的媒體先罰一輪
作者: serica (銀月奔流)   2018-12-07 09:56:00
只是針對災害而已,沒有針對假訊息或是人身攻擊
作者: niko0202 (Niko)   2018-12-07 09:59:00
妓者會每天罰到外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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