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慶云被控賣骨灰罐吸金案,最高法院發回更

作者: jayzhuang (Jay)   2018-12-06 21:31:18
慶云被控賣骨灰罐吸金案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09347
慶云公司負責人陳慶雲、鄒淑芬夫妻,被控以販售骨灰罐為幌子經營老鼠會,
吸金79億餘元,一審無罪,二審改判有罪。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理由不完備,今天發回更審。
陳慶雲、鄒淑芬夫妻檔,被控涉嫌於民國98年至103年間以慶云公司名義,
變相經營多層次傳銷販售骨灰罐,傳銷商達10多萬人,
將成本不到新台幣2000元的骨灰罐以4萬6000元賣出,違法吸金79億餘元。
苗栗地檢署起訴認為,慶云會員只要推薦其他人加入,每人可獲8000元獎金。
慶云公司共賣出17萬件骨灰罐,但不少會員只是為了賺獎金而購買骨灰罐,
將骨灰罐用來插花、裝糖果,起訴陳姓夫妻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
苗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慶云公司以大量進貨壓低骨灰罐成本,
售出價格並未高於其他同業商品,且確實將商品交予會員,
非虛級化商品,判決陳慶雲與鄒淑芬夫妻無罪。
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則認為,慶云公司舉辦說明會,
強調「骨灰罐不是買來用的,而是擁有來架構人際通路,來賺錢的」,
並宣導找人加入公司成為下線就能獲取高額獎金,顯示骨灰罐用途是為了領取獎金,
改判陳慶雲有期徒刑3年、鄒淑芬2年,慶云公司罰金50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79億餘元。
陳慶雲夫妻提起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定慶云公司使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
但與卷內事證不完全相符。
此外,最高法院指出,證人證述慶云的骨灰罐進貨成本約為1萬元,
與原判決認定的僅1000元、1580至1680元不同,
攸關本件犯罪是否成立,原審未加詳查,因此發回更審。
備註:
就在我看到這新聞的幾天後,之前一個拼命說服我去做慶云的朋友,
就馬上傳一個貼文來跟我說撤告了(他好像很爽?)
https://imgur.com/n9OAgA5
各位看官,你們怎麼看呢?
到底是被汙衊? 還是恐龍法官? 還是....?
(我覺得發回更審又沒說判無罪或撤告)
作者: Chothort (栩栩如笙)   2018-12-06 21:32:00
會被這種騙的根本就是貪心的智障= =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8-12-06 21:33:00
骨灰罐還能吸金 莫非是金角的紫金葫蘆
作者: lanlanlu5566 (懶懶路)   2018-12-06 21:35:00
非常具有中華民國美學的電視廣告
作者: afu4869 (阿福)   2018-12-06 21:38:00
這個真的無良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12-06 21:40:00
這個沒有撤告啊…只是被上訴成功..重新判決而已啊!還要看下一位接手的法官判決啊!
作者: andrew777   2018-12-06 21:42:00
安啦 妙天一個塔位賣百萬 都沒坐牢了妙禪一個蓮座賣20幾萬 現在還不是在外爽爽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12-06 21:44:00
不過現在錢扣住了! 對未來判決贏了比較有利...至少有機會還能請求賠償損失...要是二審沒把錢扣住...不管未來輸或贏都很難拿回錢...二審法官是良心法官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18-12-06 21:58:00
比買一堆塔位還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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