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拿蟑螂丟人是犯什麼罪呢?

作者: god46 (大家好,我是JayJay林俊傑)   2018-12-06 21:01:54
1、刑法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這是比公然侮辱更重的,因為加''暴行''之緣故

2、拿蟑螂丟人雖然傷害罪沒有罰''未遂'',但還是可以依民事要求精神賠償,這規定在
民法195條的''人格權受侵害''可要求賠償,這就是金錢賠償而已,他沒有''罪'',這是
比較''輕''的。
3、你可以佐證他是朝你近距離攻擊,可能會傷到眼睛,造成''重傷害'',雖然''傷害罪'
'沒有罰未遂,但是''重傷害''有罰,所以要是他很明確是朝你的''頭''丟,你可以初步
認定他是要''重傷害''你,規定在刑法278條。更嚴重的話,271條的殺人未遂都可以告,
只是告成的機率非常低~。
4、恐嚇罪是對''未來''的''安全'',部管是財產、生命、健康加以''口出危害'',而你
心生恐懼及可,這規定在刑法305條。
以上,你可能要選一個被告,本人是覺得公然侮辱和恐嚇都可以告,然後再按民法195條
去請求精神賠償~~
作者: aegis91086 (xo91086)   2018-12-06 21:04:00
居然認真回廢文
作者: infoman (路哲)   2018-12-06 21:04:00
好像沒有很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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