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擬修法封殺「財金幫」 金管會提

作者: plutox (網路上的芳鄰)   2018-12-05 17:24:56
這個法條有漏洞啦,
你為了防堵對價關係,
不讓金融幫一卸任就到民營金融業任職,
但現在很多民營金融業都有關係企業,
我不去這個品牌的金融業,
我先去它的關係企業爽過三年,
這樣也是同樣的意思啦,
不見得要在那個位置才能爽。
※ 引述《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之銘言:
: 立委擬修法封殺「財金幫」 金管會提三大意見
: 蘋果
: 財委會今天將審各黨團立委,提出的金融法案,其中最受矚目的是,立委黃國昌等人擬

: 《金控法》,全面封殺金管會、財政部卸任官員,先轉任公營事業後,再到金控、銀行

: 保險或證券業任職機會,被視為全面封殺「財金幫」。
: 依照黃國昌等人的修正草案,財金部會官員卸任後,若到公營事業任職(例如台銀、土

: 等)先「蹲」3年,等旋轉門條款過後,還要再等3年,等於6年後,才能到民營金融業

: 職。
: 但若不是到公營事業任職,例如去「非金融業」的公司掛個顧問或獨董,3年後就可以

: 戰民營金融業任職。
: 等於只是為了卡住從公營事業,轉戰民營金融業的財金幫。
: 金管會今天書面報告提出三點意見,一是依照公務員服務法,已規定公務員在離職後3

: 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職務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董監事、經理、執行業務的股

: 或顧問。
: 二是,金管會認為,該修法涉及公務員退職前的利益迴避和退職後的利益衝突問題,不

: 僅有金融監理機關的人員才有這樣的情況,其他政府機關的公務員也有可能會有相同轉

: 情形,因此金管會建議,應該由銓敘部就公務員退休或離職後的任職範圍,做全盤、一

: 性研議,並規劃完整配套措施,讓利益迴避規範更周延。
: 最後,金管會也表示,為避免金融監理角色混淆疑慮,金管會已向立法院提出相關報告

: 未來在財政部派任國營金融機構(例如台銀、土銀等)董監事時,金管會將請財政部考

: ,被遴選人員過去所從事的職務與該金融機構間的利害關係,避免業務上利益衝突的疑

: 。
: 也就是說,未來從金管會卸任的官員,將不能再被財政部派去台銀、土銀等國營金融機

: ,擔任負責人等相關職務,避免「今天是裁判、明天是球員」的疑慮。(廖珮君/台北

: 導)
: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5/1478232/
: 顧立雄要硬起來了嗎?
作者: PanaS0Nic (騙納索零客)   2018-12-05 17:27:00
至少讓他多繞一下
作者: counter65 (counter65)   2018-12-05 17:32:00
有比沒有好,至少麻煩多了
作者: awheaton311 (鴨肉羹最好吃)   2018-12-05 17:36:00
至少不是直接相關企業 留個活路給他
作者: JJiaK   2018-12-05 17:37:00
一步一步來 至少有進步是好事
作者: sionxp ( )   2018-12-05 17:39:00
這樣子才對
作者: DosV5566 (五六不死?)   2018-12-05 17:39:00
學日本,去銀行佔大股的相關企業當CFO還不是一樣
作者: hanktan (hank)   2018-12-05 17:41:00
沒次修法都會有人喊,沒用啦、有漏洞啦。
作者: wastetheone (loyason)   2018-12-05 17:45:00
有勝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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