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C5566 (玻色愛因斯坦凝結五六)》之銘言:
: 今天要穿衣服才能結婚
: 明天愛清潔有禮貌才能結婚
: 後天要成為社會賢達才能結婚
: 接下來很簡單!
: 只要同性戀都轉性成異性戀就能結婚了!
: https://www.facebook.com/sherry.chou.twfm/posts/1951552108255606
: :為什麼不肯把衣服穿好先得到社會認同可以結婚再說?連衣服都不願意穿好怎麼爭取
中
: 間選民支持。
: :因為對我個人來說,同志運動從來都不只有同婚,同婚只是其中一部分。今天要你穿
好
: 衣服「才准」結婚,明天是不是就要你當個「正常人」就好?回到男人和女人的框架裡
面
: 就好?決定可以或不可以、衡量判斷正常的標準和權力如果就這樣交到別人手上,甚至
認
: 可了社會有評價你有沒有某件事資格的權力,那我們永遠都只會是被宰制的人,別人俎
上
: 的魚肉。
我有同志朋友,我也支持我的同志朋友可以結婚。
但是我為同志朋友有這樣的隊友感到難過,每次看到,都會懷疑周是不是臥底,專門幫同
志朋友敗票的。
回歸主題,周說「不要被框架綁票」、「不要把決定權交給別人」。
那你爭個屁民法結婚的權利!
這是一個深受父權影響的民法!
這是一個受道德綁架的民法!
用民法結婚後,你不能隨便跟人肛肛,你要負起家庭責任,你要被社會道德綁架。這不是
跟周所堅持的相反嗎?
應該要制定一個屬於自己理想的婚姻關係,例如肛過就是伴侶、跟別人再肛可以組成多重
伴侶,肛膩了可以申請解除伴侶關係。最重要的是無論怎麼肛都不會有法律問題,不需要
受社會道德枷鎖綁架,不用像異性戀一樣,外遇要受到譴責甚至法律責任。
然後你說「有沒有穿衣服甘你屁事」
那你「能不能結婚甘我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