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台灣是法治國家 一切依法辦事
: 中選會主委有澄清不是同個投票所邊投邊開
: 法律本來就規定一個投票所投完就能變開票所
: 現在關鍵應該是法律有沒有禁止有的地方還沒投完
: 別的投票所就先開票吧?
: 假如法律沒有這條規定
: 可是又有人覺得不公平
: 那麻煩覺得不公平的人努力一點提案
: 規定下次選舉要等所有人都投完才能開票吧
安安各位單身肥宅,我乳肥宅喇!
ヾ(。>﹏<。)ノ゙?*
我是覺得喇
其實一般來說投開票所 投完票馬上就會接著開票
以避免讓民眾有「延遲開票是不是要做票」的風險
但就是因為這次公投投太久了
而且每間投開票所的人數有多有少
很難同時通通結束
但為了避免延遲開票被檢舉更難解釋
乾脆投完就開票
只是這次投開票所人多的投到七點才結束
人少的下午四點準時結束的也有
才會導致一間投開票所還再投另一間已經在開票的爭議很大
但是如果一間投開票所沒有馬上轉開票
馬上另一批民眾就會開始檢舉
為什麼沒有馬上開票?是不是要做票?
這個也不是沒有新聞,只是幾乎所有投開票所都是投完直揭開票
才會把沒有馬上開票的新聞掩蓋(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035354)
實際上到底該怎麼做是很兩難的
以上。 (((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