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 游信義—公投效力高過「憲法」

作者: lf719000 (5566得第一GO)   2018-11-27 00:45:13
東海法律系畢業
反同大將軍
愛家公投的領銜人對於這次的公投結果似乎
還是有些意見
似乎認為公投的效力比大法官釋憲更強
內文:
公投是國民主權最高的展現
位階應高於憲法
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317625268361157/posts/966847410105603/
作者: jimihsu (j3小)   2017-11-27 00:45:00
太好了,下次投不要繳稅
作者: ericbobo11 (Eric)   2018-11-27 00:46:00
廠廠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8-11-27 00:46:00
那你去發動修憲啊傻眼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18-11-27 00:46:00
東海法律很強嗎 野雞大學
作者: kkkuccu (哈哈哈比)   2018-11-27 00:46:00
基督徒可以自己去太平洋建國好嗎
作者: wwf0322 (奴才)   2018-11-27 00:46:00
下次:您是否同意公投高過憲法
作者: girl55665566 (女孩56)   2018-11-27 00:46:00
沒差了 DPP現在大概連專法都不敢碰了
作者: ohrring (reifpanne)   2018-11-27 00:46:00
哈哈東海法律哈哈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18-11-27 00:46:00
太好了,下次公投決定將放蕩主義者全都處死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11-27 00:47:00
有足夠的民意的確可以修憲,但不是經由公投,要照遊戲規則來啦
作者: abellea85209 (阿比利亞)   2018-11-27 00:47:00
看來東海法律不過爾爾
作者: bobjohns (bobjohns)   2018-11-27 00:47:00
這種邏輯難怪私立
作者: qxpbyd (qxpbyd)   2018-11-27 00:48:00
反同大將這種程度
作者: zick0704 (戰神無雙?)   2018-11-27 00:50:00
好棒棒!
作者: moment168 (mm..)   2018-11-27 00:50:00
應高於咧 不要敗壞學校名聲
作者: june0204 (june0204)   2018-11-27 00:51:00
堪慮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8-11-27 00:51:00
要操翻專法囉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8-11-27 00:52:00
阿們!!!!!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8-11-27 00:53:00
同意 公投題目本來就應合於憲法 結果當然應該比釋憲更大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8-11-27 00:53:00
智商堪慮
作者: c41231717   2018-11-27 00:54:00
沒差DPP應該沒打算鳥你 萌萌洗洗睡
作者: Doica2445 (Albert張)   2018-11-27 00:56:00
宗教學店不意外
作者: imkoalatw (kokokoala)   2018-11-27 00:56:00
之前嗆苗博雅沒考上律師司法官的,現在可以改嗆游嗎這時要有請古美門了
作者: grant790110 (歷史的過客)   2018-11-27 00:58: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gene51604 (sexyiron)   2018-11-27 01:00:00
東海的算了吧
作者: plains (萬年潛水魚)   2018-11-27 01:00:00
誰支持這咖跟萌萌的 自己站出來好不好?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8-11-27 01:01:00
開啟修憲門檻阿 廢除憲法第七條XDD
作者: jj782995 (lane0316)   2018-11-27 01:02:00
我阿嬤亂蓋也是民意嗎,他看不懂字a
作者: ilw4e (可以吃嗎?)   2018-11-27 01:03:00
公投不是法律,但是是直接民意,是可以用來修憲沒錯啊不然以為為什麼講台獨公投然後修憲改領土三小的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8-11-27 01:04:00
大概是他的上帝教他的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8-11-27 01:06:00
那是複決公投 case完全不一樣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18-11-27 01:07:00
東海大學法律系 呵呵呵呵
作者: bilibo (找尋最初的感動)   2018-11-27 01:09:00
法律系 哈哈
作者: Everforest (Yue)   2018-11-27 01:09:00
學店法律 哈哈哈哈哈哈 系主任不出來道歉嗎?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27 01:13:00
東海人確定不是經書高過憲法?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8-11-27 01:13:00
這人憲法怎麼學的,教授要氣到吐血了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11-27 01:15:00
法律系XD
作者: Clarence (爽啦啦)   2018-11-27 01:16:00
下次公投不要繳稅 讚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8-11-27 01:16:00
呵呵,學店法律系 小學生都知道憲法是位高權重且不可牴觸的根本法你只能走修憲這條路,不然怎可能直接打憲法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11-27 01:18:00
從他在辯論會上一直嗆大法官要聽民意就知道這咖的水準了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27 01:19:00
居然公投拒絕繳稅?
作者: Chengzer   2018-11-27 01:20:00
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的,總統是人民選出來的。誰高誰低?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11-27 01:20:00
不要小看他背後的力量 這次怎麼玩愛家 下次就怎麼玩修憲
作者: awheaton311 (鴨肉羹最好吃)   2018-11-27 01:21:00
是馬太福音大於憲法吧XD
作者: Chengzer   2018-11-27 01:21:00
人民>總統>大法官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8-11-27 01:22:00
是聖經>>>>>一切
作者: Chengzer   2018-11-27 01:24:00
不用扯聖經。難道台灣有七百萬基督徒嗎?
作者: kouta (Kk)   2018-11-27 01:24:00
就八卦板水準而已啊 中國台北人都這樣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11-27 01:24:00
人民 總統 大法官 這是反串嗎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8-11-27 01:25:00
沒錯 真的不能小看 他們會開始拿七百萬人當背書 開始亂搞
作者: Chengzer   2018-11-27 01:26:00
反串?你的高見說來聽聽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27 01:26:00
背書早就開始了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11-27 01:27:00
游的講法就好像職業球賽的收入來源是門票 所以觀眾的判斷大過規則或是裁判
作者: moneygg (moneygg)   2018-11-27 01:28:00
直接民主 應是民主社會最強大的力量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11-27 01:29:00
這猤用高見啊 權力互相制衡 哪有總統大於大法官你要制衡大法官 就是用立法權修憲啊不然你講直接民意都是空的 就問一句 怎麼實現你的直接民意嘛
作者: Chengzer   2018-11-27 01:32:00
比喻成球賽??人民可不是觀眾。人民本身就是參與者
作者: yyc1217 (somo)   2018-11-27 01:33:00
你覺得我們人民可以公投不要繳稅嗎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11-27 01:34:00
所以啊 你說人民高過XX 下一步呢?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8-11-27 01:34:00
甭公投了 每個人自由心證
作者: Chengzer   2018-11-27 01:35:00
大法官是總統提名的,不同的總統會提名出不同的大法官人選。而不同的民意,會選出不同的總統。這樣懂?
作者: iem2000 (愛一遍 2000年 )   2018-11-27 01:35:00
神經病= =
作者: KJC1004   2018-11-27 01:36:00
那下次公投最低薪資10W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11-27 01:38:00
所以你要講什麼 就算是要說總統提名 立院同意 也是在說行政立法權對司法權的制衡跟公投到底有什麼關係
作者: cradredtade (☆☆☆☆☆☆☆)   2018-11-27 01:44:00
野雞法律系
作者: holysea   2018-11-27 01:45:00
可是立專法過了耶,你們要不要挺阿
作者: benjelly (怎麼突然變 本加厲)   2018-11-27 01:46:00
下次投不工作也有薪水還不用繳稅
作者: saimeitetsu (Sai Meitetsu)   2018-11-27 01:46:00
萌萌
作者: darknote (黑暗筆記)   2018-11-27 01:54:00
公投大於憲法www 這也太跳tone了 當憲法複決案在玩?專法過也還只是法律位階 非憲法位階耶即使是你是特別法 一樣是法律位階 怎麼立都低於憲法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8-11-27 01:59:00
憲法新解,太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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