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一代晶片身分證 性別欄將不註明男女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11-22 22:51:43
※ 引述《iamsheep (??)》之銘言:
: 87 人家是在爭取同性別結婚 不是爭取婚姻不限制
: 只能同時跟一個人結婚這是寫進憲法裡的
憲法 "沒有管你結婚幾次歐...."
基本上呢....
是 民法
第 985 條 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另外,刑法有管到這一邊
第 237 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
相婚者亦同。
只是,刑法這一條應該已經沒啥用到的地方了(或許國外重婚可以告吧)
因為早期是公開儀式婚,現在是登記婚.
既然現在不能在台灣戶政登記重婚
那就不存在重婚既遂了...
: 想那些就違憲了啊 那你怎麼不說開放可以跟初音結婚
沒違憲啊...不存在的東西怎違?
: 或是開放跟來福結婚啊
也沒辦法,釋 748 解釋對象是 "人民"
所以,你得先讓初音 成為 "人",才有辦法用釋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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