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1/24早上零時開始,請勿幫候選人助選!

作者: XXXXGAY (OL打雜小妹)   2018-11-22 14:40:06
剛剛中選會跟我說最近接到一些來自PTT的檢舉案件,
主要是檢舉選舉前十日張貼民調相關文章,期限內引言/轉錄都算違規!
所以版主群決定發一篇宣導文置底,希望大家不要違法踩線,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和第110條,
如果11/24的00:00~16:00有助選行為,
會罰鍰50萬~500萬唷!
如果在禁止期限內張貼候選人FB的文章,雖然可能沒有違反版規,
但要是被檢舉送到中選會,就有可能觸法(採個案認定)
甚至推文『唯一支持XXXX』之類都可能被好事者檢舉,
大家當天忍耐一下啦,50萬元不是小數目,
謝謝囉~
#投票記得帶身分證、投票通知單、印章(最重要的是身分證,其他可以不帶)
#投票當日依然可以宣傳公投不會觸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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