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選舉廣告文宣是不是亂丟也沒差啊?

作者: johna830525 (丘處南)   2018-11-22 00:36:06
選舉文宣發給路人,路人隨手丟,這樣有沒有問題R?
 
廢棄物處理法第二條指出,廢棄物就是,被拋棄者。
二條之一說是「喪失市場經濟價值,或棄置、汙染環境之虞者。」
 
第十二條說,廢棄物的處理依照各縣市中央主管訂定之。
 
阿台北市的「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對於檢舉需附上具體證據。
文宣隨手丟,沒刻意去注意的話也沒法捕抓那一瞬間的永恆。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文宣也只提到上面要有候選人簽名,如此而已。
並沒有在他的去留上多作規定。
所以這種廣告文宣是不是亂丟也沒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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