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太無情!請育嬰假照顧小孩 竟遭公司資遣

作者: Allyssa (舞動人生)   2018-11-17 11:34:44
※ 引述《TheZealot (TheZealot)》之銘言:
: ※ 引述《MizunaRei (みづなれい)》之銘言:
: : 業、虧損、業務緊縮,或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等事
: : 由外,雇主應使育嬰留職停薪期滿的勞工恢復原有工作。小君的案子在經審議後,新北市就
: : 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該公司違法事實明確,對小君的公司處以6萬元的罰鍰。
: : 勞工局提醒,今年有發現4間公司發生違法拒絕勞工復職的案例,共計開出了8萬元的罰單,
: : 也以此提醒所有雇主應遵循法令規定,以免受罰。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0rz.tw/ZGhRP
: : 5.備註:
: : 四間總共才罰八萬? 在產假和育嬰假方面 不論是罰則還是其它配套 政府都該更有決心
: 請到這種人本來就是衰小
: 今天給你請生理假 改天請產假 育嬰假 懶趴假 XX假
: 公司被當提款機請假請爽爽
: 允許這種事發生的經營者才是笨蛋
: 全世界能像美國這樣經濟好 國家有錢 讓勞工請假請爽爽的根本沒幾個
: 台灣就是太多這種把台灣當美國的莫名其妙勞工
: 才會惹出這麼多勞資糾紛
: 你都可以接受台灣等級的薪資了 憑什麼勞動環境就一定要是美國等級?
: 聰明的僱主就像推文講的
: 假單和離職單給你一起簽 你愛放多久就放多久
美國確實是因為有很多賺大錢的大型公司
所以可以給員工好的福利
但是...
美國根本沒有所謂的勞基法好嗎
完全沒有規定最低的:法定特休假天數、產假、育嬰假等等
意思是勞工工作一整年,只休國定假,沒有特休假,是合法的好嗎
美國私人小公司,有人生完小孩,只請三天事假就回去上班了
假完全是看公司給不給
雇主給假只是約定成俗,大部分的公司都有給特休,
所以很多老美特休一年可以20多天以上
但這並沒有法律強制規定,完全就是看雇主怎麼給
矽谷大公司們
生個小孩3-4個月產假,兩年育嬰假都有可能
但是大部分美國人不是在矽谷大公司
就跟台灣人不是大家都在台積電工作一樣...
美國就資本主義到極端,很相信涓滴效應的國家
認為雇主都會自動自發,道德勸說有效的,科科
這麼多年不是沒有人想要制定勞基法,每次都被議員阻擋啊...
要舉例也至少拿歐洲國家,那才是真的用法律保障勞工
德國特休年假4週起跳
連日本都比美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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