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2014年高雄氣爆捐款記錄

作者: Thirteen (到阿爾的梵谷)   2018-11-17 07:10:45
很多人都不理解為何法院會判高雄市要負責任
很簡單因為真的有因果關係
地下管線是長途管線又在廠外
如何防止在地下受水 微生物附蝕呢
靠陰極防蝕系統 但陰極防蝕要有效 管線需要接觸到土壤
晚於榮化管線建置的箱涵 一定是施工時發現原設計位置有管線 但不願變更路線 為方便
直接把管線包在箱涵裡 導致管線接觸不到土壤無法防蝕 又加上施作箱涵時一定把管線外
部保護塗層刮傷 箱涵內水氣造成刮傷處不斷腐蝕而洩漏
另外洩漏物隨箱涵流動擴散到大範圍市區 加大死傷範圍 才是高雄氣爆如此死傷慘重原因
如果不是因為箱涵 管線就算洩漏也只是局部範圍的死傷 不會這麼大面積爆炸
工務局對廠商違法施工 也同意驗收 所以要負起四成責任
廠商要負責的部分非埋管線 而是操作不當
廠內操作員誤判持壓測試結果 還繼續送料
依廠內高壓氣體相關辦法來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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