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調:反同公投獲7成7贊同 僅2成6支持挺

作者: juangjh (長樂未央)   2018-11-16 16:38:32
※ 引述《ahow188 (啦啦胖)》之銘言:
: ※ 引述 《hyghmax1202 (Winne_Yang)》 之銘言:
: : 推 kirbycopy: 教育部分和讓同志可以結婚我沒啥意見 125.227.149.211 11/16 15:44
: : → kirbycopy: 但你可以簡單解釋一下用不用專法的點嗎 125.227.149.211 11/16 15:45
: 民法屬於一般法,專法屬於特別法
: 適用特別法的同時也適用一般法
: 簡單的舉例,身心障礙者能享有停車優惠,可以停殘障車位
: 但是同樣他的也可以停一般車位
: 如果身心障礙者只能停殘障車位,這是優惠還是限制?
: 同性戀用專法結婚,那民法部分結婚同性戀適用嗎?
1. 同性婚姻不是身心殘障 所以類比錯誤
2. 專法就是專門保障(規範)同性婚姻跟民法不相關 民法保障(規範)異性婚姻
: 如果適用,這專法才算平等合理的特別法
: 那如果適用民法結婚,為何還需要特立專法
: 我說的是同性用民法結婚不是同性戀跟異性用民法結婚
: 專法要做到平等就必須把婚姻章節全部從民法拉出來
為什麼這件事要講平等 只要能夠保障同性或異性所有權力 義務 就好
民法跟專法沒關係 不需去比較
: 並另立一個異性戀婚姻法,這樣同性戀婚姻法才會是平等合理的
: 直接用民法並修改幾項條文,讓同性戀婚姻也能適用
: 跟
: 把婚姻章節從民法拉出來,另立異性同性婚姻法
: 我覺得修改民法會相對簡易省時省經費
很多人就不想因為為了所謂相對簡易省時省經費這個理由扯在一起
為什麼一定要製造對立
: 另外必須強調的是,修改民法並無侵犯任何人的權利
: 原本該有的權利一項也不少,只是同性戀也跟你一樣享有這些權利
: 如此而已
立專法也無侵犯冒犯任何人的權力
為啥覺得立專法就是侵犯 原本該的權利義務一樣也不少
社會和諧不好嗎
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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