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灣記協提醒18歲投公投 對反同婚投不下

作者: x747 (skate)   2018-11-14 19:17:45
1.媒體來源:
奇摩
2.完整新聞標題:
台灣記協提醒18歲投公投 對反同婚投不下同意
3.完整新聞內文:
1. 我們提醒年滿18 歲但未滿20 歲的選舉人,公民投票是參與政策形成最直接的方式之
一,尤其這次有10 案之多,錯過不保證再有,請把握參與良機。
2. 對於下一代幸福聯盟發起的第10 號公投案,所設下將明顯涉及基本人權之事項訴諸直
接民意的先例,我們感到深切的不安。
3. 我們認為,多組一隊和自己進行一對一競爭,是偷竊比賽的行為。中華仁親社區關懷
協會自認主張比較接近「幸福盟」,卻針對第10、11、12 號設立反對辦公室,無異於企
圖偷竊辯論。
4. 有鑒於過去數月我們觀察到公共討論空間充斥偽錯訊息,我們建議選舉人在投票前:
(1) 預先詳讀10 項公投案主文,並且確認所讀內容與中選會公告一致。
(2) 前往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網站,檢視所信消息是否經查核為假。
(3) 造訪不受出版或播出篇幅限制優勢的新聞網站,它們當中有許多提供相當詳盡、深入
、保留脈絡的事實查核報導。
5. 關於第10 號公投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1)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第10 號公投案表示「反對」,並且對第14 號公投案表示「同意
」。
(2) 我們認為每個選擇進入婚姻的人,都有替自己選擇配偶的權利。但是這項提案卻主張
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決定和誰結婚,當事人須具備符合法定規格的性器官,才滿足成為配偶
的要件。我們並不認同這樣的主張。
6. 關於第11 號公投案:「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
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
(1)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第11 號公投案表示「反對」,並且對第15 號公投案「您是否同
意,以『性別平等教育法』明定在國民教育各階段內實施性別平等教育,且內容應涵蓋情
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課程?」表示「同意」。
(2) 我們認為,增加知識已經被證明是用來消弭歧視有效的方法,限縮知識則被證明是助
長歧視有效的方法。我們偏好達到消弭歧視的效果,而不是助長。但是這項提案主張阻絕
學生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而我們並不嚮往限縮知識的結果。
7. 關於第12 號公投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
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我們不同意這項提案的原因,和這個國家不曾制定婦女專門適用的特別法來保障基本權益
是一樣的,因為那種以性別為依據的適用區別,就是一種歧視的態樣。如果這個國家認為
那不是可以給予女性的對待,就沒有理由認為用在同性戀身上卻很合適。因此,我們對第
12 號公投案表示「反對」。
8. 今年五月,聯合國發言人被問到為何拒發台灣記者採訪證件時強調,申請人提出的護
照必須是由聯合國認可的國家核發。台灣記協為此曾去函抗議,認為此舉無異於在世界人
權宣言加註但書,將一個國家的政治議程置優先於人權保障承諾的地位。
9. 台灣記協既然不能接受出於政治理由將台灣記者排除在基本權利保障對象之外,就必
須對於以性傾向為理由排除婚姻關係保障的主張,表達同樣強度的反對。如果我們今天認
為同性戀者應該要接受出於性傾向的不利益對待,那麼我們就放棄主張台灣記者在聯合國
應該被同等對待的立場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FT1Q5S
5.備註:
記協耶 不就是早上說要告18位鄉民的記協嗎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2169677.A.A09.html
我覺得告鄉民的 就是鄉民的敵人
既然記協都表態了 大家知道公投怎麼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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