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今起不得發佈民調 違者最高罰500萬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11-14 07:32:57
當然法律就是要遵守啦,只是實在令人很好奇這條立法的精神還有比例原則在哪裡。
50萬到500萬,這個甚至比很多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還有輕微犯罪、違反勞基法的還要
罰的更重了,而且是重很多。
我是覺得很奇怪,這些立法者居然認為選前發佈民調比上述這些罪還要更罪大惡極,所以
要罰更重?這個額度的脈絡到底是怎麼決定的。
比起一大堆對社會有實質損害的灌老闆還是違規業者,卻意思意思罰個2萬6萬之類根本不
痛不癢的,實在是很不符合比例原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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