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這次有10案
光同性戀案子就5案
電相關的就3案
很多案子,根本可以併為一案
但是,公投會增加許多選舉成本
https://www.cna.com.tw/project/20180925-referendum/article2.html
如果,依這個來計算,10案增加14億,這個多出來的錢,不該由納稅人出吧
(靠,我根本不想投,還要花我的錢)
所以,我覺得,以後提公投案的人(或政黨),每提一案,要繳1億的公投費用
公投連署通過後,可開放捐款,這樣才合理吧
連替蜂蜜檸檬做廣告,都要花200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