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投公報補上政院意見 惹議

作者: kingtseng (tseng)   2018-11-13 09:16:41
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公投公報補上政院意見 惹議
3.完整新聞內文:
「反核食」公投案領銜人、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昨天指控,中選會上月廿四日已經公告反
核食公投,卻在十一月二日重新公告,並加入行政院意見書,質疑中選會涉嫌違法,近期
將向法院提假處分。提出三項公投的「下一代幸福聯盟」今天也就此事召開記者會,質疑
中選會意圖誤導選民;幸福盟強調,高等行政法院已在七日裁定中選會違法,中選會立即
停止執行,所有載明違法說明的公投公報必須回收重印。
對此,中選會指出,是援例發布修正公告,促進人民與政府對公投提案的溝通。副主委兼
發言人陳朝建也表示,中選會依法辦理所掌事務,對於法院的裁定,也會依法提出抗告。
郝龍斌指出,依照公投法第十七條規定,中選會必須在投票日前廿八天公告,反核食公投
案中選會十月廿四日已公告,中選會之後又重新公告,內容加了行政院的意見書,質疑中
選會違反行政中立。
曾銘宗要求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應為其違反中立下台負責,另對於違法公告部分,近日會向
法院提出假處分,要求中選會重新印製公告。
幸福盟則在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中選會違法重行公告資訊,扭曲愛家三公投提案原意及
通過的後續效應,意圖誤導選民,完全是褻瀆民主的行為,呼籲中選會不要以抗告手法,
延遲公投公報重印。
對此中選會表示,在公投提案審查階段,若提案領銜人主動表示要修改提案主文或理由,
中選會皆樂觀其成,並積極協助。基於相同道理,若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票案提出意見書
後,經傾聽各界意見,要修改其意見書,中選會也會依其請求,發布公告讓修正意見書廣
為民眾周知,以落實公投審議民主的立法意旨。
中選會並表示,因過去全國性公投案第六案,中選會曾有發布修正公告的前例,且這次公
投公報至十一月二日尚未付印,因此中選會於十一月二日援例公告前開修正意見書,程序
一切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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