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7歲少女遭性侵算活該 只因她穿蕾絲丁字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18-11-12 16:50:23
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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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17歲少女遭性侵算活該 只因她穿蕾絲丁字褲
3.完整新聞內文:
愛爾蘭一名27歲男子被控性侵一名17歲少女,結果獲判無罪,理由竟然是受害少女當時穿
著蕾絲花邊的丁字褲,被告律師伊莉莎白(Elizabeth O'Connell SC)指稱少女的穿著是
在引誘、暗示對方發生性行為,結果論點獲得由8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支持認定被告無罪
,判決一出引發當地網友抨擊。
「你們必須看看她的穿著,她穿著蕾絲花邊丁字褲」,據英國《獨立報》報導,伊莉莎白
在開庭時以被害少女穿著為辯駁點,指稱少女穿著有著性行為的暗示,呼籲陪審團思考少
女是不是以穿著表明了「願意跟某人見面並與對方在一起。」儘管開庭過程中也提到,少
女受辱後當面斥責對方性侵,但男子辯稱雙方只是在做愛,不過顯示沒被陪審團所接受,
經過一個半小時的討論後,陪審團認定被告無罪,男子喜極而泣。
都柏林性侵危機中心負責人布萊克維爾(Noeline Blackwell)表示,少女的穿著被攻擊
,而陪審團被引導認定少女是主動誘惑,並不讓她感到驚訝,因為在她們機構陪同受害者
出庭時,看到過許多人用刻板印象來詆毀受害者。而網友們則是砲聲隆隆,痛斥竟然因為
受害者的穿著而認定性侵不是性侵,「什麼時代了,竟然還在檢討受害者的內衣褲」。(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2/1465045/
5.備註:
還是行房紀錄器比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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