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辣火鍋不誠實!北市火鍋店抽驗 馬辣

作者: MizunaRei (みづなれい)   2018-11-12 15:41:57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馬辣火鍋不誠實!北市火鍋店抽驗 馬辣國宴魚竟是鯰魚冒充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1/12 10:42:00
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天氣變冷了,不少人喜歡吃熱呼呼的火鍋暖暖身體,不過,台北市衛生局進行火鍋業者現
場菜單標示及實際使用食材查核卻發現,台北市萬華區「馬辣頂級麻辣鴛鴦火鍋漢口店」
菜單標示「國宴多利魚」與食材實際使用「巴沙魚」不一致,標示不符規定,已令販售場
所限期改正違規標示,並依食安法處分業者新台幣4萬元罰鍰;以及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
路「滾吧」販售的金台北米血糕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不符規定,已令販售
場所下架違規產品,依據食安法最高可處300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火鍋料產品的衛生安全,於今年9月底執行火鍋料專案抽驗
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超市等,共計抽50件(包裝26件,散裝24件)。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黃敬堯表示,此次專案特別針對19家火鍋業者進行現場
菜單標示及實際使用食材查核,結果發現台北市萬華區西寧南路的馬町商行(市招:馬辣頂
級麻辣鴛鴦火鍋)菜單標示「國宴多利魚」,實際卻使用「巴沙魚」,不符規定,該局已
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分4萬元整罰鍰。
以及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翰群餐飲有限公司滾吧萬隆分店(市招:滾吧)販售的金台北
米血糕(製造日 期:2018.8.31)(有效日 期:2018.12.8),外包裝未標示製造廠商名稱及地
址,不符規定,已令販售場所下架違規產品,移請來源廠商所轄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
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7條第1項處分責任廠商新台幣3萬元
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說明,巴沙魚屬於價位較低的鯰魚,外觀像鯊魚,魚型呈流線修長,又稱低眼
無齒,處分4萬元整罰鍰。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55231
5.備註:
#火鍋吃到一人七百 #頂級食材 #用餐時間兩小時 叫打卡炫耀的盤子粉絲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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