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童疑遭餓死 生母責付限住居、男友3萬

作者: live18 (橘子)   2018-11-11 15:42:47
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慘劇?1.媽媽不覺得小孩是她的責任。2.媽媽知道是她的責任,但是不想負責任。第一點不知道該說什麼,就不說了,第二點而言,為什麼不想負責任?因為不知道爸爸是誰?因為知道爸爸是誰但是沒有感情
先不說是不是自己生的小孩,假設一個問題,路邊看到一個肚子很餓一直在哭的小孩,會想要去幫助他嗎?如果會,不會讓自己的小孩餓死。如果不會,那麼自己的小孩,跟路邊的小孩比起來,也不過多了懷胎十月的經驗罷了。
所以談到最後,這是基本人性關懷的事情,愛護我們的孩子,因為我們希望每個小孩都能得到這樣的關愛。
可能會問:動物懂得人性關懷嗎?動物沒有人性關懷,不也築巢養育子女嗎?是啊,因為動物的基因中有愛護小孩的基因的,後代較易繁衍,因此愛護小孩的基因便一直流傳下來。沒有愛護小孩基因的,便漸漸減少。
而人類發展了文明,除了基因影響著人類行為,文化更是影響人類行為的重要因素。如果我們的文化,崇尚的是物質享樂生活,崇尚的是個人主義,那麼我們如何期待父母願意照顧小孩?畢竟照顧就意味著花資源,那麼在自己身上的資源就減少了。
所以,不生小孩的人越來越多,這樣倒也好,畢竟排除國家競爭力來看,不想照顧就不要生,免得生出來之後一堆養育的問題一堆另人難過的社會新聞。
說了那麼多,只是好奇:不想養小孩依現行的制度,可以通報社會局協助送往育幼院或寄養家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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