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調戲女鄉長獲判無罪 李元亮:她長得也不

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8-11-10 23:57:56
調戲女鄉長獲判無罪 李元亮:她長得也不是很漂亮
宜蘭縣南澳鄉公所與鄉民代表會長期水火不容,去年鄉代會主席李元亮(60歲)
在會議中向鄉長薛秋花(52歲)脫口說出「妳給我稿、我就給妳文」,薛秋花
認為是暗喻性行為,覺得被性騷擾、污辱憤而提告,然而案子上訴最高法院後,
法官認為李男所說確有性騷擾意味,但依法並無刑責,且公然侮辱程度,因此
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對此薛秋花說對判決「有點遺憾」,李元亮則駁斥有性騷
擾,更笑說:「她長得也不是很漂亮!」
本案源於 2017 年5月9日上午,李元亮主持南澳鄉代會定期會審議法案與總
決算等事項時,在議事廳當眾對薛秋花表示:「妳給我稿、我就給妳文。」薛
女認為李男故意用輕蔑言詞,以諧音暗喻「給搞就給吻」等性暗示,怒告李涉
犯公然侮辱罪嫌。
李元亮則說,當時會議結束薛催他和發公文,他回應:「妳給我稿、我就給妳
文。」,意思是指兩人單位不同,一邊是鄉公所、一邊是代表會,鄉長不可能
對鄉代會主席上簽核稿,他的意思就是薛女休想跟他要到公文,沒有性騷擾之
意。但薛秋花強調,李男說的這段話在南澳鄉是有典故的,政治界都知道是暗
指性行為。
然而法官認為,李男的言詞確有調戲、不莊重的性騷擾意味,但依法僅由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處以1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行政罰鍰,並無刑責,加上未
達公然侮辱程度,一審據此判李男無罪,高院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確
定。
對此薛秋花認為「判的不是很好」,因為這樣的言詞確實已經污辱到人,薛秋
花強調自己是鄉長、李元亮是代表會主席,而鄉長是人民選出來的,對方卻在
議會中調戲一個首長,「這不是正常人能做的事情。」
雖公然侮辱部分已判決無罪,但薛秋花說,判決說達到性騷擾確定,這部分好
像還有程序要走,可能下禮拜會處理,對於判決覺得有點遺憾,畢竟議會是一
個很嚴謹的地方,不應該用這樣的口語調戲。
李元亮駁斥說,不是要污辱薛秋花,是因為覺得南澳鄉的建設、預算都搞得一
塌糊塗,工程標十幾次也沒標出去,哪有這種鄉長,每天就只會預算給我通過,
代表當然不願意,因為沒有成效嘛!
「我長那麼帥、她長得也不是很漂亮。」李元亮強調,絕對沒有性騷擾或調戲
之意,當時是大會的場合,若真要騷擾調戲一個女孩子,也要四下無人只有我
們兩個,或是兩眼相對看起來很順眼才有可能,李元亮笑說,我們每天吵架,
還有可能調戲她嗎?
(突發中心張芸甄/宜蘭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110/1464067/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