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通姦除罪化後,還結婚幹嘛?

作者: wuyiulin (龍破壞劍士-巴斯達布雷達)   2018-11-09 04:00:39
歐 剛剛關心時事
看了幾個甲甲吵民法、核廢放我家之類的智障話題之後
突然去查了一下通姦除罪化
原來通姦除罪化支持的點有兩個:
1.大部份女性被害,男方比較少對女方撤告。
這是性別歧視!
2.配偶可以脫離刑事訴訟法的 告訴不可分原則 被單獨撤告
只剩小三被告很不公平?
第一點很好笑,修正為不得撤告不就好了?
難道某性別普遍被一條法律告上法院,應該要去怪這條法規 而不是怪被告的人?
那所有法律幾乎都歧視男性
而且那是個人自己要撤告的,你怎麼不去怪那些撤告的豬隊友?
你是不是歧視他們智商不足?抓到了!叭叭!有人歧視個人意志
第二點,不是廢話嗎?
我又沒有跟小三共組家庭,為什麼要對小三撤告?
講得好像我告小三會造成小孩子沒有媽媽一樣...
我就在想一件事情,反正法律只會規範財產、生命的維護之類的事情。
把通姦罪拔掉,那配偶(沒錯要講配偶,不然妳/你就是歧視同志)跟其他人交媾,
民法只會罰錢又罰不太到那些窮鬼。
基本上有沒有結婚就不是太重要吧?
結婚還要詔告天下、大聘小聘、擺桌設宴、生兒育女承擔社會責任
結果配偶整天跟別人爽,還不用承擔責任
生出來的 bastard 在法律上還會跟 你的小孩分媽媽的財產
這個社會有夠開放
至於呂秋遠說的 偷情一年,叫做通姦;偷情五十年,叫做千古傳頌的愛情
妳那麼愛他,怎麼不滾去離婚?
ㄏㄏ呂秋遠ㄏㄏ
有沒有通姦除罪化的八卦?
作者: willy891017 (其實也還好啊)   2017-02-11 03:38:00
陳菊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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